2021年新华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法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17945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确保安全、公平完成招生工作。

一、组织形式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下设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纪检检查组等专项工作组。负责本次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复试工作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并实施。

   二、复试名单

学位类型

考生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姓名

综合评分

学术学位

2110741

100202

儿科学

刘雨奇

硕博连读

学术学位

2103231

100202

儿科学

莫佳丽

73

学术学位

2104379

100202

儿科学

陈书进

75

学术学位

2106354

100202

儿科学

连娣

70

学术学位

2102647

100202

儿科学

李卓妍

79

学术学位

2104961

100202

儿科学

代伟倩

72

学术学位

2106222

100211

妇产科学

茹鲜古丽·艾姆孜

77

学术学位

2101609

100211

妇产科学

王青

70

学术学位

2105999

100211

妇产科学

杨梦楠

75

学术学位

2101489

100211

妇产科学

应翔

69

学术学位

2102288

100211

妇产科学

曾晓菁

76

学术学位

2102337

100211

妇产科学

孙熠璇

70

学术学位

2110926

100211

妇产科学

郑小翠

硕博连读

学术学位

2110737

100201

内科学

柳小曼

硕博连读

学术学位

2107740

100201

内科学

张建斌

75

学术学位

2101852

100201

内科学

郑安成

74

学术学位

2102259

100201

内科学

彭红

70

学术学位

2104685

100201

内科学

李佳敏

76

学术学位

2102185

100201

内科学

陈宏锦

66

学术学位

2104585

100201

内科学

袁玉婵

66

学术学位

2102127

100100

基础医学

曾玲

69

学术学位

2103365

100100

基础医学

陈昶舟

67

学术学位

2107883

100100

基础医学

董轩嘉

57

学术学位

2103206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韦若蕖

75

学术学位

2107917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潘超兰

78

学术学位

2108143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李椒端

70

学术学位

2108236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王灏钰

76

学术学位

2110742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周纬南

硕博连读

学术学位

2110763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杨怡君

硕博连读 

学术学位

2107017

100210

外科学

陈珊珊

69

学术学位

2108312

100210

外科学

田心蓓

67

学术学位

2108795

100210

外科学

张亚捷

67

学术学位

2110795

100210

外科学

傅润熹

硕博连读

学术学位

2102046

100210

外科学

吴自友

70

学术学位

2102080

100210

外科学

王好鹏

66

学术学位

2108024

100210

外科学

蔡小敏

70

学术学位

2108587

100210

外科学

赵建伟

71

学术学位

2108097

100210

外科学

郑蕤

68

学术学位

2108452

100210

外科学

陈瑞平

66

学术学位

2102357

100210

外科学

张天元

71

学术学位

2105899

100210

外科学

苏新锦

76

专业学位

2104326

105123

放射影像学

卢忠飞

70

专业学位

2104777

105123

放射影像学

赵瑞

70

专业学位

2105195

105123

放射影像学

王燕

75

专业学位

2105640

105107

急诊医学

李娟

62

专业学位

2107257

105118

麻醉学

徐江涛

66

专业学位

2102471

105111

外科学

许伟民

77

专业学位

2101182

105111

外科学

周嘉统

70

临专

2104557

105102

儿科学

谢雨婕

76

临专

2108061

105102

儿科学

孙静怡

76

临专

2106572

105117

耳鼻咽喉科学

陈淳

70

临专

2102599

105107

急诊医学

解迪

67

临专

2104074

105103

老年医学

陈颖

64

临专

2108686

105103

老年医学

张迪

68

 

三、复试安排

   采取线下现场复试。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1.材料验证时间:4月28日(星期三)8:30

  2.复试笔试时间:4月28日(星期三)9:30

  3.复试笔试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新华医院科教大楼308教室

    4.复试面试时间:大致定于4月28日下午至4月30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当天告知

(二)复试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邮件后,须携带以下材料至指定地点查验证件,办理《2021年报考博士研究生证件确认单》,所持证件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1、疫情防控要求

(1)提供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2)随申码为绿码;

(3)当日测体温正常;

2、考生需提供材料

(1)“申请-考核”制博士

由培养单位审核材料:

  •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须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信。(原件)
  • 专培证明(附属单位相应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证明,须注明培训科室及起始时间)(仅“临-专”项目考生))(原件)
  • 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规培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提供9月份入学前规培出站的证明(原件)。(仅普通专业学位博士考生) 
  • 复试通知凭证(邮件截屏打印)(原件);
  •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原件、复印件)
  •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复印件)(无硕士学位者无法入学注册)

面试时需提供材料:

  • 交大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必须含封面,双面打印)(原件)
  •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单(原件)
  •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双面打印);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双面打印)(原件)
  •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双面打印)(原件)

(2)硕博连读考生

        •  

    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研究生证(原件、复印件)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必须含封面,双面打印)(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请双面打印);

  • 获奖证书各1份(复印件);
  • 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各1份(复印件);
  •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3.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专业课笔试+面试,笔试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内容:

  • 专业课:(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考试科目以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代码“38”开头的业务课为主。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计划汇报(3-5分钟PPT汇报)及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评价。(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过程管理

成立复试督查小组,督查小组由纪检办公室及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对复试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核考生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随机产生考生复试顺序,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六、调剂

(一)调剂原则:

1.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具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资格,且外语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需达到拟申请调剂专业的最低成绩。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拟申请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3.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

注:拟申请调剂至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二)调剂时间:约5月10日- 16日

报考第一志愿单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或第一志愿虽然上线但并未入围复试的考生,均可于5月10日左右根据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要求和程序申请调剂。此时间为预估,届时请关注交医研招办官网信息。

七、录取原则

    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综合评分+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列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硕博连读生按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序)。专业课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即得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八、体检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暂缓复试阶段体检,待秋季学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九、其他重要告知

新华医院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审查和复试,最终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1-25076403

电子信箱:glsxhyy@163.com

 十一、纪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1-25076091

上海交通大学新华临床医学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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