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动脉粥样硬化检测仪项目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7日 浏览次数:393

 

项目概况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以下称“采购人”)动脉粥样硬化检测仪,现对本项目采用比价方式采购,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比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BJZC250403

项目名称:动脉粥样硬化检测仪

最高限价(元):250,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4如果报价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报价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报价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5报价人须提供投标货物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价文件

凡有意向的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请在以下时间内获取比价文件:

即日起到2025年0421

比价文件获取方式:公告附件

四、提交比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比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21下午16:00(北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科教楼201室

五、比价评审原则

1. 供应商进行报名并按照比价文件要求进行首轮报价,比价小组对供应商资质、信用等进行审核,对于供应商或产品资质不符、列入黑名单、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时,视为无效报价。

2. 对于首轮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报价金额排序,由低至高选择不超过5家供应商组织现场二次报价。对于首轮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放弃现场二次报价的,首轮报价视为最终报价。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21-25076575

附件:比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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