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施敏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建设和规范运作,推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上海地方标准DB 31/T899-2015的落实,完善机构伦理委员会功能、规范机构伦理委员会管理、促进机构伦理委员会自身建设、更好地保护公众、患者和受试者的权益,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组织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于9月15日,对我院伦理委员会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
根据交流与实地检查,督导组专家们完成了评分及评议,督导组组长樊民胜教授对我院伦理委员会功能定位、组织管理、运作和审查能力等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