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教卫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市教卫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交大医学院党委《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我院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营造党内民主氛围,努力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我院党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本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携,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开展。针对院党委和党支部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分类分层开展;区别党务公开的不同内容和对象,分层分类公开,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目标任务
到2011年底,全面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基本实现党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使党务公开成为我院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务工作科学化程度显著提高,党内民主更加充分体现,党内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全局工作方面
1.党组织总体工作安排和结果情况。任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宣传部、纪委参与)
2.党组织重要决策及其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党组织讨论、研究制定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及落实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参与)
3.党代会(党员大会)情况。党代会(党员大会)筹备工作、召开会议、代表履职情况、党组织工作报告、党组织接受评议结果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贯彻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开展政治理论和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端正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工会等部门参与)
(二)思想建设方面
1.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落实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宣传部、各党支部参与)。
2.宣传教育情况。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等宣传教育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宣传部、各党总支、党支部参与)。
3.思政工作情况。对全院职工、本科生、研究生、实习生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党总支、党支部参与)。
4.文明创建情况。文明单位(和谐医院)等创建情况(宣传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机构情况。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
2.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干部选任条件、程序、结果等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干部挂职、交流、轮岗等干部培养锻炼情况,有关干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干部监督管理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部、纪委、纪监审办公室参与)。
3.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奖惩、流动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各党总支、党支部、团支部参与)。
4.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工作的规划,人才工作项目及其工作结果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部、科研部等参与)。
5.老干部工作情况。贯彻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政策规定、发挥老干部作用、听取老干部意见建议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
6.党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各党总支、党支部参与)。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工会等参与)。
2.实施民主管理情况。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制度,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民主党派组织、学术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等作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情况(工会牵头,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等参与)。
3.行风建设情况。推进院务公开情况,开展医德医风和便民服务情况,病人、社会群众关心的其他行风建设情况(宣传部牵头,纪委、纪监审办公室参与)。
(五)制度建设方面
1.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建设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等参与)。
2.组织、干部、人才工作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制度,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党费和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办法及规定等建设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部、科研部、医务部参与)。
3.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对党员、干部、医务人员、学生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对外宣传的工作制度等建设情况(宣传部牵头,各党总支、党支部、各职能部门参与)。
4.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和群众组织工作制度等建设情况(党委办公室牵头,各民主党派、青联等组织参与)。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制度规定,受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建设情况(纪委牵头,党委办公室、纪监审办公室、医务部参与)。
6.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建设情况。
(六)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和部门开展责任分解、实施、考核、追究等情况(纪委牵头,党委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参与)。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纪委党委牵头,宣传部等参与)。
3.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执行礼品登记上交、有关事项报告、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组织纪律等情况(纪委牵头,党委办公室、纪监审办公室参与)。
4.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开展批评教育,实施谈话制度,开展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情况。
5.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行风建设等情况(纪委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
6.查处信访举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纪委、纪监审办公室牵头)。
(七)其他方面
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基本程序
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基本要求完善我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流程。
1.制定目录。各单位应根据本意见提出的党务公开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实施完善的原则制定党务公开目录。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目录的制定情况,要纳入党委(总支)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分类制定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根据市教卫党委下发的《工作意见》中党务公开指导目录,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党务公开目录如下:
(1)目录内容: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在不同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向党员公开。对事关我院改革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要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党员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党务公开目录不仅要有公开的事项,还要有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限和责任部门,以便实施和监督。
(2)公开范围:根据内容的不同,党务公开的范围一般可分为三类:①党内公开,是指向我院的党员进行公开,根据内容的不同,公开范围又可分别在党组织班子成员、党代表、全体党员等党内不同范围进行公开;②群众公开,是指向我院的党员及群众进行公开;③社会公开,是指向我院内、外的所有党员、群众进行公开。
2.实施公开。依照目录及时将已经审核通过的内容、通过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视情况向不同层面对象进行公开。一般来说,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有些事项可根据需要事先进行预公开。重大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确保党务公开稳妥、规范、有序。
3.收集反馈。在党务公开工作中要结合实际,畅通沟通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传统手段与现代方法相结合,采取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网上沟通、座谈访谈、征询表、领导接待等多种方式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认真予以研究和处理,并将结果向党员和群众反馈。对党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及时采纳并落实整改,结果可在相应的党务公开目录中进行公开。
4.归档管理。要建立党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建立档案资料,充实完善工作台账,归档备查。
(二)党务公开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我院实际,本着“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操作原则,明确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载体。
1.会议、文件方式。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专项工作会议、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以党内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党委办公室牵头)。
2.栏目告示方式。通过设置宣传栏、公示牌、板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
3.媒体宣传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宣传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
4.网络互动方式。通过党建网站、局域网、设限平台等方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可以予以互动(宣传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
5.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准确把握公开时限,确保公开效果。
1.长期公开。适用于内容相对固定的工作,如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党组织设置情况、工作程序以及常规性工作等;
2.年度公开。年度固定时间应该公开的内容,如年度工作计划等;
3.定期公开。适用于有一定周期的常规性工作,如党员主题教育活动计划等;
4.即时公开。主要是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六、建立健全我院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基础,着力构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我院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我院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进行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和督查。
4.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要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及党建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或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结合实际,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党员意见充分表达和党内党外经常沟通的渠道,收集党员、职工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建立档案资料,充实完善工作台账。
七、切实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把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组织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我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我院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为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相关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2.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加强学习宣传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先导,充分运用单位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学习宣传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务公开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
抓好顶层设计和公开的内容、载体、制度设计,抓好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的联动机制。要体现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特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结合起来。抓好业务科室支部和联合支部等各种类型支部建设情况的公开。
(三)积极探索实践,注重工作实效
党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各个方面,要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的关系。要实现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之间的有效衔接、协调运转,做到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公开方案统筹制定、公开载体统筹制作、监督措施统筹布置、检查考核统筹进行。对原来已纳入其他公开范畴的,一般不直接纳入党务公开,而是由党组织提出公开方面的要求,并加大督查力度,推动这些公开的进行。对相互交叉、重复的内容,可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归并,依托党务公开的载体统一公开。各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中既要防止大包大揽、越界代替,又要在重大决策事项上强化统一,杜绝与其他公开简单割裂。
2.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关系。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务公开,要紧紧围绕落实党员知情权等各项民主权利的目标要求,探索落实和扩大党员权利的有效途径,增强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使党务公开成为党员行使各项民主权利的有利保障。要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更多地将主动权交给党员群众,形成党组织与党员群众双向互动的“动态模式”,在具体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中建立和丰富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建立基层党组织回应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党员的关系。要与党员群众坦诚相见。在与党员在沟通互动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集中智慧、激发活力,更好地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3.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加强党建工作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实行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战略部署,是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把党务公开与我院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党务公开与班子自身建设、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群众、干部工作等工作的考核评价紧密结合,贯穿于党建工作决策、实施和监督全过程,使之成为提高党建工作有效性的重要突破口。
4.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党内其他制度的关系。要推进党务公开制度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通过党务公开推动党内其他制度的有效落实,如“公推直选”制度,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常任制,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党员、党代表、党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制,党代表联系制度等。要完善党内民主相关制度,包括党委新闻发言人、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等,使之与党务公开形成合力,保障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
5.要处理好党务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开展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方面,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关键环节。要通过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让党员群众监督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要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对公开过程中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使之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的有力抓手。
八、各阶段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1年9-10月)
1.动员部署、组织培训。9月,医院召开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会议作动员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把握工作政策,掌握工作方法,推进党务工作的良好起步。
2.成立机构、制定方案。9月,认真学习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成立党组织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并由专门人员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安排,制定我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制定党务公开目录。9月20日-10月15日,根据市教卫党委下发的《工作意见》并参考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务公开各类指导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级制定党务公开目录。于10月15日前将党务公开建议目录上报市医学院党委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2011年11月)
1.按照讨论通过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党务公开目录,把握党务公开工作中“目录”、“程序”、“权利”、“制度”等重点,抓紧抓好党务公开工作。
2.要处理好党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创新公开方式,做好分类指导。
3.抓好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为党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总结提高(2011年12月)
结合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提升并健全完善形成制度,于12月20日前在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基础上,将我院党务公开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市医学院党委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为推进医院党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党务工作长效机制打好基础。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委员会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