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第二十六期)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浏览次数:5948
案例破析
象牙塔走出的迷途羔羊
——原上海某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副部长李某某公司人员受贿案
李某某曾经有一个人人羡慕的家庭,自己因拥有傲人的博士后学历,被上海某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专门人才引进,妻子在一家国际著名企业担任全球采购,儿子6岁,十分的活泼可爱。夫妻二人收入颇丰,家里有房有车,可以算是标准的中产之家。案发时42岁的他,正处于干事业的“黄金期”,却在担任财务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负责为集团公司投保财险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保险公司业务员给予的回扣款共计人民币41万余元。是什么力量将这样一位别人眼中勤奋、老实的高级知识分子击倒,将他美好的未来击碎?
钱迷心窍,博士后拜倒在金钱的石榴裙下
在李某某的悔过书中,他曾经提到过一个有关猴子的故事。在海南,山民为了抓猴子,在猴子经常活动的地方放上一块木板,在上面掏两个很小的洞,木板下放一些花生、糖果等食物。猴子看见后就伸手去抓,结果,抓住花生的手握成了拳头,无法再从洞里缩回来,木板转眼变成了枷锁,他写道:“猴子为了生存,不愿放弃到手的食物,所以被抓。而我为了一己私欲,不满足平淡的生活,追求不属于自己的财富,结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李某某在作为专家人才引进到上海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之前,几乎都在学校学习或任教。自1980年开始在南通市师范专科学院求学,到2003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后学位,20多年“象牙塔”的生活,使他与外界社会接触甚少。2003年底受聘成为上海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以后,李某某的社交圈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于他手中实权很大,过手资金动辄几个亿,很多人都想与他结交。工作不到一年,这位刚走出“象牙塔”的知识分子心态就开始失衡。看看身边常打交道的一些老总、董事长,出手都相当阔绰,身价过亿的毫不稀奇,可有的仅拥有高中文凭。自己堂堂博士后,收入虽然不算少,但是和他们一比难免就相形见绌。
2005年,李某某正好负责为集团公司集中投保财险。他早就听说保险业有给客户一定比率回扣的“潜规则”。在经过内心无数次的挣扎和反复考虑后,他终于在一次业务谈判的过程中,惴惴不安地向保险公司业务员“无意”提到了“回扣”问题。没想到,对方答应地相当爽快。几天后,第一笔近三万元的回扣款就打到了账上。第一次钱就这么轻而易举到手了,李的胆子逐渐变大,所从才有了之后的第二笔、第三笔……这样一位优秀的博士后,最终难挡金钱的诱惑,臣服于它的石榴裙下。
学富五车,唯独没有上好法律课
当李某某收下第一笔“好处”时,他也曾经有过非常激烈的思想斗争,几次想把钱退回去,做个清清白白的人。可是后来又想,即使没收“好处”,有些人也会认为自己“被潜规则”了。拿了别人的回扣,与其这样,什么不拿呢?在翻来覆去的思考之后,贪欲占了上风,他收下了这不该得的第一笔钱。
作为全国知名大学的金融学博士后,分析专业问题头头是道的他,对法律知识却知之甚少。李某某在自我剖析材料中谈到,“法律知识的缺乏,使从‘象牙塔’中出来工作一年的我,缺乏抵御诱惑的准备和能力,不能做到警钟长鸣”。的确,这样一位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高级知识分子,在案发前竟然艰本无害普正常回扣与公司人员受贿罪加以区别。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工作兢兢业业,问心无愧。他选定保险公司承揽自己集团公司的业务,都是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的,保险公司送的只是他们利润的一部分,别人都是这样做的,借此自圆其说,使他良心上获得暂时的安慰。
李某某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说他拿到别人送的回扣款时,也害怕会东窗事发,因此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动用过这笔钱,想放一放再说,万一被领导发现了,就把钱上交给单位,以为这样就没事了。就是这样的侥幸心理.加上对法律的无知,使得李某某在犯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悔不当初,忠告人们勿重蹈其覆辙
“……现在我常常感到痛苦,为自己因一时贪念作出的行为感到悔恨,我现在真正懂得人生不是一盘棋,下棋走错了可以悔棋,可以重新再来,但人生道路上如果走错一步,连回头擦去痕迹的橡皮擦也找不到,因为来时的路早已被无情的淹没了……”。(摘自李某某悔过书)
当李某某谈及他如何从一名八十年代初的大学生刻苦学习成长为金融领域的顶尖人才,叉如何从一名企业高管沦为背负人生污点的罪犯时,脸上写满了懊悔和自责。他说因为他的事,让一个多少人羡慕的小家庭从此失去了欢笑。他原本想为家庭多积累一些财富,让妻子和儿子能够生活地更好一些,未曾想却成了家里的罪人。他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忠告那些曾经或者正在接受金钱诱惑的人们,不要重蹈其覆辙。
李某某也直言,很怀念过去在学校的日子,学校的生活单纯而简单,就是日复一日的读书、研究、考试。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他愿意回到学校,做一名老师。可是,能够重来么?法律知识的匮乏使得这位博士后不能正确认清自己行为将要导致的严重后果,对自己私欲的疏于约束,又使得刚从大学校门毕业的人才摔倒在社会学校的课堂中。李某某案的发生,告诫着那些自以为高智商的人们,莫忘“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句话的道理。
结束语:痛定思痛,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李某某的案例对所有人,尤其是那些拥有高学历、高职务、高收入的“三高”人员有着现实的警示意义。它告诉我们,有些错误一旦犯下,就会彻底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它会使人从平步青云瞬间跌落谷底,可能还要让人永远离开自己钟爱的事业,远离亲人和朋友。这时,流再多悔恨的泪水也无济于事,因为,已经太迟了。痛定思痛,要让此类悲剧不再上演,“三高”人员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事业观,经常以“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名言自警、自省。这样当糖衣炮弹袭来的时候,才能经受住考验,避免成为金钱的俘虏。
案例剖析
一名公证业务专家的双面人生
——原上海某区公证处主任王某某受贿案
在公证业务领域,他是人人称道的“专家”;在年轻人心目中,他曾是个人奋斗的榜样。但是,在向事业高峰攀登的途中,他却被贪欲击倒,最终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
A面人生:自励 自强 自我奋斗
“王某某勤奋努力,肯动脑肯钻研、吃得起苦,脑子又活络,是块干业务的好料子”,在查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止一次听到此类对王某某的褒奖之词。 的确,从一名车间工人到公证业务方面的专家,王某某的确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工友们娱乐休闲,他捧起的却是法律专业的自学资料;别人都下班了,他却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啃理论、钻业务。辛勤的汗水总有回报,自从1988年进入公证系统工作后,在20年的公证生涯中,他创造性地拓展了房地产买卖摇号公证等多个业务领域,先后被评为区第四批青年尖子,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陆续担任了区公证处主任、上海市公证协会副会长和中国公证协会业务规则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还带领该区公证处荣获了“司法部文明公证处”的荣誉。此时的王某某,俨然已跻身公证界佼佼者的行列,成为上海乃至全国公证行业的一颗“明星”。
然而,正应了一句老话, “水满则溢,月满则亏”,被荣誉光环围绕的王某某,心理却在不知不觉间起了变化……
B面人生:自负 自欺 自毁前程
王某某是个很自信的人,可是人一旦“自信”过了头,就可能走向“自负”。2000年,王某某担任区公证处主任之后,最初还能保持谦虚谨慎,和同事和睦相处,但随着工作业绩的不断增长、荣誉的不断积累、手中权力的不断增大,渐渐地就流露出一种居功自傲的“个人主义”情绪来。公证处的业务发展,他认为“全是自己的功劳”;创收提高了大家的收入,他说“没有我怎么可能”;业务研讨时,他自恃“专家”,甚至对下属公证员讲出了“如果我是一桶水、你连一滴水也没有”的雷人之语;开展管理,他更是独断专行,对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不屑一顾,甚至根本不征求意见;个人生活上,还和公证处辅助人员吴某某关系密切,并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昔日关系融洽的同事对他的情况十分担心,也曾好言相劝,但王某某却置之不理,反而认为别人嫉妒他“能干”。久而久之,其他人也就不再与他坦诚交流。而当王某某的世界只容得下讨好、恭维和顺从时,他的自我膨胀也到了极致。身处危险边缘的王某某,自己却浑然不知。
而使王某某步入犯罪深渊的最后那股力量,源于公证处办公楼的装修。2006年初,公证处租赁新址,装修办公楼成了王某某心中的头等大事——他想的不是怎样把装修搞好,而是如何借机“捞一笔”。此时的王某某和吴某某二人“感情深厚”,为未来生活打点经济基础是二人心照不宣的想法。王某某把领导班子的其他人撇在一旁,对相关规则更是视若无睹,而是私下与吴某某商定,新办公楼的装修工程形式上采用招投标形式,而实质上则交由吴某某熟识的某装潢公司老板李老板做,并从李老板处“捞取好处”。
“方案”敲定之后,吴某某于2006年3月先找了某装饰设计公司为其出具了装潢设计图纸,然后把图纸交给李老板,并向其“面授机宜”:第一,投标要资质,要找一家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挂靠;第二,按照图纸造预算,标书价格要尽量压低。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拿下工程之后要出一笔“好处费”,而具体数额经两人“讨价还价”后,最终确定为50万元人民币。整个“招投标”过程由王某某一手操控,2006年4月,李老板以上海某某装饰有限公司的名义顺利与该区公证处签订了施工合同。
为了使受贿更具“隐蔽性”,2006年3、4月间,王、吴二人还借用他人身份证,匆匆注册成立了“向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并以向阳公司名义与李老板的广发公司签订了所谓的委托设计合同(由广发公司委托向阳公司进行装修设计,由广发支付劳务费32万元)和商务中介合同(广发公司委托向阳公司为其介绍客户、协助签订合同,并以合同总价5%收取报酬),企图以合同形式掩盖受贿事实,通过公司帐户“洗钱”。此后,王某某和吴某某先后两次通过该公司,实际收取了李老板贿赂款47.8万元。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本是一名法律工作者的王某某以为经过自己的“包装”,这50万元拿得神不知鬼不觉,可公证处办公楼装修中的种种“蹊跷”却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更是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2008年4月,王某某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尽管到案后王某某、吴某某全盘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尽管他签订的所谓合同也曾增加了侦查人员的工作量,但事实总会大白于天下——2009年4月,王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王某某案的几点启示
启示一:行至高处,人生又该如何把握?
凭心而论,王某某是个有能力、能干事的人,在走上了领导岗位之后,也曾一度带领公证处团队开拓创新,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攀登至人生高处的王某某在收获荣誉和社会地位的同时,也面临了更多的诱惑。手中的权力大了,接触的人群复杂了,是否还能继续保持清醒的头脑?是否还能一如既往地脚踏实地?如果当初的王某某能够静下心来,仔细地思考一下这些问题,摆正自己的位置,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心态,戒骄戒躁、自警自律,也许时至今日,我们还会看到他更多的作为和更大的进步。可惜,这些都只能成为假设了。闻者足戒,王某某的蜕变历程,为和他有同样经历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型人才们敲口向了警钟——无论何时何地、无论身处何境,都请保持为官、为政、为学、为人所应有的本色。
启示二:慎对手中权力
“权力”意味着负责、意味着付出,意味着沉甸甸的担子。可是在有些人眼里,权力却是“待遇”、 “地位”、 “金钱”、“享乐”的代名词,这种歪曲的权力观必然导致权力行使的偏差。走上了“一把手”岗位的王某某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用权”变成了“专权”、“弄权”。在办公楼装修过程中,他表面采取招投标形式,还在单位内成立了工作小组,暗中却置集体利益于不顾,私自确走承包方、向其透露标底,违规操作甚至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手中有权而又心存杂念是一种危险的状态,它迟早会诱导权力的拥有者步入“为私利忘公义”的歧途。只有“心底无私”才能“天地宽阔”,手中的权力也才能够真正做到为民所用、为民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