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第五十四期)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3日 浏览次数:6106

 

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10-25 18:25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
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0月25日)
王 岐 山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讲话。 
  同志们:
  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召开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得非常成功,党内外、国内外高度关注。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全会报告工作,并作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中央政治局一年来的工作,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纪委常委列席全会,参加了小组讨论和审议。
  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思想认识的提高最终体现在行动上。我们要密切联系思想实际,认真学习领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四中全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取得的又一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对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要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十八大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大精神是总源头,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是姊妹篇。四中全会是对三中全会战略部署的深化,体现了破与立的辩证统一。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同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就依法治国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决定》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凝聚全党智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一是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决定》开宗明义,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列为首要原则,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重要任务部署,前呼后应、特色鲜明,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党的政治保证作用的高度统一。二是把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根据宪法治国理政。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事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是对党自身提出的要求。承诺高,期盼更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党就必须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工作越艰巨越要把握好时间尺度。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全面把握四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了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再次强调全党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有力驳斥种种奇谈怪论,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遏制住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定》提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原原本本学习全会文件,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中央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我们党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在我们国家,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是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决定性选择。1840年以来,无数志士仁人探索中国走向独立富强的道路,做过许多设计和试验。最后还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催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决定了,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必须有一个主轴,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要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肩负着带领13亿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艰巨任务。新形势下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面对着各种挑战和风险。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宣誓入党,就意味着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
  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拥有一套完整的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经过近百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经形成了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在内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党规党纪要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组织保障、行为准则和纪律约束,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求真务实、循序渐进,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实践、不断总结,成熟后再上升为制度。要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统一。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13亿人,不可能仅仅靠法律来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法律法规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领导干部一旦在德上出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从十八大以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活”的案例看,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学党规党纪,不知法律法规,无视规矩、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毫无戒惧之心。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深厚的治国理政、管权治吏思想,有丰富的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历史智慧。“国家”是我们民族独有的概念,国与家紧密相连、不可分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为首要。中华传统文化是责任文化,讲究德治礼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DNA,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天经地义。我们要尊重自己的历史文化,把握文化根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坚守和弘扬优秀传统,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文化营养。
  三、紧密联系实际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取得的新成效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增强了党的威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用大量篇幅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明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越是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越需要保持政治定力。有定力就不是“一阵子”,也不能时紧时松,必须踏石留印,迈着不变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我们党是一个政治坚定、组织严密、有铁的纪律的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党就把严明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加强纪律建设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能视之为儿戏。自由主义是产生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土壤,严明政治纪律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强化党的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要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和决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要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依靠广大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谁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我们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
  党中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惩是为了治,要加大治本力度,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逐步实现“不能”。最终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真正做到使之“不想”。
  第三,用铁的纪律建设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权必有责、责任要担当。中央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必须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为党工作。要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两个责任”,深化组织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强化自身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4102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102023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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