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和加强护理专业学生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根据我院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部管理要求
1、在医院与学校签订学生实习意向书后,接受学生临床实习,确保临床实习的顺利进行。
2、组织临床教学网络。
3、按学校《护理专业实习计划》组织、督导各科室临床教学计划的制定,特殊情况在与学校沟通后作适当调整。
4、组织计划的实施和评价。
5、与学校共同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二)科室管理要求
1、负责护理专业实习生在本专科临床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考核。
2、做好实习前培训:科室规章制度,实习的有关规定,请假制度及途径,劳动纪律,科室实习计划安排及安全教育得等事宜。
3、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做好考勤工作,经常与护理部和学校联系、沟通。
4、指派有良好医德医风和取得注册的护士担任指导老师。
(三)学校和实习生的管理要求
1、学校 1)学校应有《护理专业实习计划》。
2)负责学生实习的教师定期进行巡回教学检查和考核,经常与医院联系、沟通。
3)实习生基础技能训练合格后可进入临床实习(须经我院验收):若基础训练在临床完成的须提前进入临床培训,时间为2-4周,训练时间不包括在临床实习计划之内。
4)实习计划制定后,学生和学校不得随意更改实习专业和项目,特殊情况另行商定,若须更改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进行。
2、学生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用普通话交流。
2)修满规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学分。
3)必须在本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实施护理措施。
4)行为规范要求:
服务要求:
(1)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实习科室各项制度和在老师带教下进行技术操作,防止护理缺陷发生。
(2)服务态度好,做好解释工作,不与病人争吵,保护病人隐私。
(3)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刻苦学习,认真完成实习计划。
组织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不得擅自离岗。
(2)实习期间享受法定节日
(3)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学校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经我院护理部和实习科室商议同意后,方可准假。请假时间超过二周者,终止实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