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教学培训-进修护士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1777

为贯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进修人员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强化进修人员的管理,防止不良医疗事件的发生,根据我院实际工作状况,制订本制度。

(一)护理部管理要求

1.制订和修改进修人员各类制度。

2.建立和完善进修人员管理网络。

3.督导进修人员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4.实施对进修人员指导者的培训。

5.审核进修人员资质。

(二)科室管理要求

1.负责进修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考核。

2.负责进修人员指导者的推选。

(三)进修人员指导者的要求

1、热爱护理工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2、具有中级职称或高年资护师人员担任。

(四)进修人员业务管理

1、护理部:

培训:入科室前护理部对进修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环境和医院消毒隔离规范等。

考核:入科前培训考核;对科室进修人员计划实施考核。

2、科室:

培训:(1)实施进修计划前的培训:科室环境、科室管理制度、专业操作常规等

          (2)实施进修人员培训计划

考核:实施进修计划前的培训考核;进修人员培训计划实施第一个月和终期考核。

(五)进修人员的管理要求

1、申请程序:

1)进修者申请并填写《进修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2)《进修申请表》交我院护理部审核,决定是否接受进修申请。

3)若接受申请,护理部根据我院进修护士计划,安排进修日期。

2、进修者资质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取得执业资格,在原单位工作二年以上。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身体健康,能用普通话交流。

3)进修时间原则规定为6-12月,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3、进修者行为规范要求:

服务要求:

1)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进修科室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护理缺陷发生。

2)自觉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工作人员守则》,服务态度好,做好解释工作,不与病人争吵。

3)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刻苦学习,认真完成进修计划。

组织纪律: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

2)进修期间享受法定节假日(探亲假期除外)。

3)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进修者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经我院护理部和进修科室商议同意后,方可准假;请假时间超过5天者,终止进修计划。

4、其他注意事项:

1)进修者应按期报到,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撤销进修申请。

2)进修者按申请的科室、专业或项目进修,进修期间不可转科、转专业进修,特殊情况另行商定;若转院进修,作自动放弃。

3)进修期满,一般不可延长进修时间,若需延长进修期者,须原来单位来函申请,经我院审核批准,方可延长进修期。

4)进修期间,不参加与进修计划不符的院内外学习。

5)进修结束离院前1-2周做好个人书面总结交护士长;进修结束一周内办理离院手续。

6)报到时交付全部进修费;因进修者的因素使进修计划终止,不发进修证书(明),不退还进修费。

7)住宿者遵守《住宿人员守则》;进修前未申请住宿,报到后我院不负责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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