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急诊患者的病史摘要,患者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就诊磁卡,病史资料;
(二)由相关医师进行病史摘录,并负责审核盖章;
(三)病史摘要应真实;
(四)门急诊办公室工作人员、便民服务中心主管或行政办理人员审核挂号单、门急诊病史摘录是否规范及与病史记录的病情及诊断相符;
(五)审核后符合要求既在病史摘要单上注明日期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