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门急诊管理-门急诊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浏览次数:1637

门急诊医疗质量考核制度是严格执行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要求》、《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工作要求,建立门急诊医疗服务质量重点考核监控要求,通过每月检查、汇总、分析、反馈,追踪过程质量,定期评价,提出改进措施,落实考核。

(一)考核内容

1、临床科室门急诊质量考核: 门诊开诊、急诊会诊、病史、处方、急诊医师资质、门诊医师资质、专家门诊停诊率、开诊后临时停诊、门急诊诉求、联合门诊、表扬信件;

2、急救中心质量考核:急诊会诊、病史、处方、急诊医师资质、抢救室人员资质、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急危重症患者就诊管理、就诊抢救设备、药品管理、门急诊诉求、联合门诊、表扬信件;

3、医技科室门急诊质量考核:窗口工作制度、便民措施、窗口力量安排、保护患者隐私、准时开窗,不早退、仪表端庄,佩证上岗、出报告时间符合时限、报告发放方式、门急诊诉求、联合门诊、表扬信件;

4、药剂科门急诊质量考核:窗口工作制度、便民措施、窗口力量安排、准时开窗,不早退、仪表端庄,佩证上岗、发药唱药、药品用法有告知、药物咨询、门急诊诉求、表扬信件。

(二)考核标准、分值及检查方法

1、门诊开诊:10分,准时开诊、不早退;不符合要求扣1分/人次;对普通门诊、专家门诊每位专家每月检查一次;

2、急诊会诊:10分,急诊会诊10分钟到位;不及时到位或回电2分/次;对各科每月检查三次, 早、中、晚各一次;

3、病史:10分,合格率≥90%;每↑(↓)1%,加(减)0.5分;每月各科抽查20分病史;

4、处方:10分,合格率≥97%;每↑(↓)1%,加(减)0.5分;按全院总处方量1‰抽查;

5、急诊医师资质:10分,急诊医师应由毕业3年以上且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本院医师担任(本科毕业3年内不得独立当班);不符合要求扣1分/人次;对各科急诊每月检查三次;

6、门诊医师资质:5分,门诊副高以上医师(包括普通、专科、专家门诊)的比例≥60%;每↓5%,扣1分;对各科普通门诊、专科专家门诊每月统计;

7、专家门诊停诊率:10分,各科每月停诊率≤5%;每↑1%,扣1分;对各科专家门诊每月统计;

8、开诊后临时停诊:5分,专家门诊停诊提前1天办理停诊手续;不符合要求扣1分/人次;对各科专家门诊每月统计;

9、门急诊诉求:20分,高于全院平均诉求率1%扣1分;每月统计;

10、专家门诊预约挂号比例:10分,每月对各科通过医院信息平台预约的专家门诊预约挂号比例进行统计,根据当月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11、联合门诊:(加分)5分,开设联合门诊科室(包括普通、专科、专病、专家及特需门诊);每月统计;

12、急救中心、医技科室、药剂科室考核标准、分值及检查方法见(门急诊医疗质量考核表)。

(三)考核与反馈

1、将门急诊医疗质量考核内容按100分制考核打分,汇总后交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占全院考核分17分;

2、每月汇总分析门急诊各科各项医疗指标,门急诊医疗质量考核情况,以OA方式反馈全院各科;

3、为医院医疗质量简报提供门急诊医疗质量内容;

4、通过分析门急诊医疗质量考核情况,提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建议,追踪过程质量,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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