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实行新一轮高级职称聘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1日 浏览次数:9146

通讯员 王玲 徐伟平

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会于7月10日成功举行,标志着我院新一轮人事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次高级职称聘任工作,是在历经了近两年全院学科调研和现状分析基础上,对全院临床科室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定编定岗后;同时,参考了上海市其他大型综合性医院的聘任工作和方法,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此后,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党政联席会上,前后进行多次专题讨论,反复论证、充分酝酿聘任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几易其稿,最终确定了《2013年新华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意见》。

本次聘任条例突出强调了临床实践能力评估,结合以学术成果和学科地位、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和科室临床工作需求等综合评价指标。既注重了职称聘任的具体条件,也结合了每个科室具体情况。在聘任严格把关的同时,尊重学科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对于临床能力出色的医学人才给予足够的空间和平台,在某些条件未达标情况下,仍提供公开公平的竞争机会给予择优聘任;进一步加强对聘任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聘任条件按类别分年龄进行提高和调整。

为了使医院职工充分理解和支持医院人事改革的政策与方向,医院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和解答了职称聘任政策。在新华OA网上公布了医院专业技术聘任条例;在全院中层干部会议上对聘任政策进行详细地解读和分析;分别召开了多次不同层面的聘任工作专题座谈会。座谈会上,员工对医院人事工作的改革总体方向表示赞同,对医院的聘任方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医院根据多种渠道了解到的情况与建议,对聘任政策略做调整和修改,使聘任政策更客观更符合实际情况。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和各临床科室、部门聘任申报情况, 我院目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有422位,正常申报符合聘任条件的只有216名(正高级的有84位,副高级职称的有132位),占高级职称数的51.2%;申请未达标聘任者有107位(正高级职称32位、副高级职称75位),占高级职称数的25.4%;另外医院还有77位具有高级职称者因各种原因未申报聘任,占高级职称数的18.2%;还有一部分人已到退休年龄人员。医院聘任工作开展后,临床科室和部门在各科主任的带领下,科室聘任小组认真负责地做好科室内的聘任申报工作。在院领导高度重视与部门党支部、工会的积极配合下,医院和科室开展了大量细致地工作,聘任工作有序地开展,有效缓解了在聘任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

高级职称聘任会为期一天。聘任评审委员会由院党政领导、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临床科室主任31余人组成,院长徐卫国主持。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未达标申报聘任人员进行现场答辩。

根据投票结果,院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客观公正地分析了医院每个学科的发展规模,对专业特点和队伍情况进行具体细致的讨论,在严格按照医院聘任政策原则下,按比例择优聘任。医院确定了高级职称的聘用名单。聘任总比例为68.2%。对符合条件聘任者的聘期为三年;对未达标成功聘任者,聘期为二年,到期后医院将对未达标聘任者进行中期考核,根据未达标聘任者在聘期内医教研等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续聘;对本次未聘任者,医院每年将依据条件进行缺额补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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