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手术麻醉与临床用血管理-输血不良反应处置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1307

为贯彻落实《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输血不良反应处置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如下。

临床医务人员在患者输血过程中,应严密监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发热、皮疹、寒战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一)一般输血反应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

1、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未输完的血液及血袋,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三)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

了解这些有可能对您的就诊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