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4日 浏览次数:4684

近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医院内部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

早在2007年8月,我院为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强化现金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科室自有资金的管理,曾专门发文《关于印发〈科室自有资金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科(办公)室通过业务往来取得的各项收入,一律纳入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不得私立账户,截留私分,科室自有资金的取得必须按照规定,通过合理、合法的手续取得。科室需要开支日常费用,凭发票到财务部在科室自有资金额度内报销领取。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我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干部会议,传达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徐卫国院长为组长、单根法副院长、顾琦静副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自查,并在内部网络系统刊登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政策制度解答》。

通知传达后,各科(办公)室认真填写《科室资金检查表》和《保险箱用途登记表》,我院纪监审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工作人员,到全院各科(办公)室,对保险箱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向各科室主任宣传“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政策制度。通过自查活动,共收到表格69份,所有的科(办公)室都反馈了科室资金使用情况。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各科(办公)室都严格执行了《科室自有资金集中管理实施办法》,未发现有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个别部门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检查人员发现后,立即予以指出,通过与财务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进行了整改。(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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