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第四十六期)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5999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4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主持会议。
习近平指出,2013年,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点。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我们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带下,发挥了表率作用;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口,扶正祛邪,取得明显进展;坚持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评价。
习近平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习近平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这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要认真执行,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
习近平强调,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常抓不懈。我们开了个好头,要一步一步深化下去。抓作风建设,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习近平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
习近平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制约,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习近平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习近平强调,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习近平指出,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的问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习近平强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各方面党组织应该对党委负责、报告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王岐山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强调以深化改革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等出席会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军队及武警部队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月13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王岐山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4年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月13日至15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8人,列席299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强调要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抓好组织管理和组织纪律的执行,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对党忠诚。讲话充分肯定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作用,要求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再次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联系思想实际,认真学习领会,联系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纠正“四风”。严厉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增强了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全会强调,全党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
第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第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
第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创新组织制度,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刚正不阿、铁面执纪,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使命。
全会增选杨晓渡同志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全会号召,全党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民网北京1月15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14年01月13日11:07 来源:中国廉政网
1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对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崔少鹏主持。
黄树贤指出,201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黄树贤从6个方面介绍了情况。
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精神,切实做到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对党中央全面负责。制定了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和监察部工作规则,建立不驻会常委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中央纪委常委会的决策作用。
中央纪委监察部从更好地履行职责出发,明确职责定位,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将工作重心聚焦反腐败。一是整合优化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机构,撤销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绩效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通过调整,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二是清理调整参加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由125个清理调整为14个,对确需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予以保留,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避免出现纪委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对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察厅(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少60%以上;办案人员数占到总数的22%。
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立说立行,率先垂范,为全党作出表率。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有力推动了八项规定的落实,改进作风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有3个方面。
一是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2013年4月下旬,王岐山等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约谈53位派驻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旨在提醒、警示各部委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巡视监督重点,要求各中央巡视组注意发现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部署,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对监督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违规行为处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盯住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2013年每到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中央纪委都会发出通知、出台禁令,从具体事情抓起,加强执纪监督。比如,中秋国庆前,中央纪委会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狠刹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并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公告,鼓励群众监督举报。2014年元旦、春节前,中央纪委又连续印发通知,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纪委部署,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媒体曝光等多种措施进行落实。这些看上去都是些“小事”,但仔细算下来可是笔大账。中央纪委发出严禁公款购买贺年卡的通知后,有媒体报道说“与往年相比,贺年卡、挂历、台历销售量下降了一半左右”,“既净化了风气,又节约了财力”,全国加起来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三是严肃处理顶风违纪人员并及时通报曝光。2013年,中央纪委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严肃查处,指名道姓进行通报,体现了铁面执纪、坚决纠正“四风”的决心。2013年8月,中央纪委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要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每月报送有关数据。每月定期公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目的是督促各地纪委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同时也是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21起,处理党员干部304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中央纪委直接查办、督办、转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252件。其中,直接查办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等5起案件;督办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公款旅游等140起案件,转办107起案件。中央纪委先后4次对3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在官方网站设立“曝光台”,专门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30个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74次专门通报,共对37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曝光,向全社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要求,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据统计,201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037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220191件(次)。立案172532件,结案173186件,处分18203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50053人,给予政纪处分48900人。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有31人,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王素毅、李达球、童名谦、杨琨、齐平景等8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李春城、郭永祥、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郭有明、陈安众、杨刚、王永春、许杰、戴春宁等案件。主要做法有3个方面。
一是加大审查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力度。中央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要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办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中央纪委监察部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设立专案组,建立办案人员库,整合加强办案力量;有17个省(区、市)纪委参照中央纪委做法,新设立1至2个纪检监察室,有的地方也结合实际建立办案备用人员库。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首页设立信访举报专区,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完善和细化侧面了解、初核、立案、采取党内审查措施、涉案款物管理等各项制度。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结案件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分别比2012年同期增长11.2%、12.7%、13.3%。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安徽省纪委查办了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河南省纪委查办了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广东省纪委查办了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四川省纪委查办了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二是转变办案理念和办案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对各种渠道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反映的问题,有反映就与当事人谈,把问题尽快搞清楚。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3年共函询18095人、谈话42739人,其中作了结处理43871人。此外,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的处置工作,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回复,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实。
三是严肃审查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审查办案程序,严明审查工作纪律,严禁以案谋私,坚决查处违反审查工作纪律的案件。2013年严肃追究了89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2013年,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10个中央巡视组分两轮对20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开展巡视,其中第一轮巡视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比过去增加5倍。中央纪委已对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中央组织部根据巡视建议对有的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作出调整。主要做法有3个方面。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针对过去巡视工作面面俱到、着力点多的问题,中央提出巡视工作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中央巡视组明确自身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当好中央“千里眼”,努力找出“老虎”和“苍蝇”,对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提高了巡视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提出“重要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要求,增强了中央巡视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办、认真核查;对重点线索,责任到人、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对违纪违法的,及时报告、及时移交,形成强大震慑。比如,第一轮巡视结束后,中央纪委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立案检查了廖少华等6起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关部门也在抓紧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其他问题线索,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组建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实行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选派有办案经验的人员参加巡视,既提高了巡视质量,又促进从事巡视工作的同志客观公正行使职权。中央巡视组做实做细做足巡视前准备,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级”了解情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把日常掌握的线索与巡视过程中了解的情况结合起来。这些结合实际探索的方式方法,提高了巡视实效性。
强化执纪问责,保证政令畅通
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的纪律的执纪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一是对党政领导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积极推进问责工作。全国共问责2146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54人,县处级干部1477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参加4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已查结3起(吉林吉煤集团八宝煤矿“3•29”特大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山东保利民爆济南公司“5•20”特大爆炸事故、吉林长春宝源丰公司“6•3”特大火灾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厅局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6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责任追究工作,监察部于2013年10月向社会通报了广西贺江因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江水污染等10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二是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领导带队赴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国家海洋局调研检查机构调整、职能整合、人员编制划转以及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的情况。
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五年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抓好任务落实。各级纪委普遍建立约谈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抽查核实工作。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举办省部级和市地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开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局处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宣传清正廉洁的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媒体剖析倪发科等典型案件,收到很好的警示效果。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强化宣传主阵地建设,开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严肃、准确、及时、权威传递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声音。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参加在线访谈,与广大网民交流互动,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新桥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加强网站建设,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央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兼区水文水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文达铺张浪费办比赛及收受礼金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陕西省宁陕县副县长叶庆春等人违规办理审批手续公款出国旅游,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业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违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买月饼发给职工,该院院长、党组副书记张显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用公款给中粮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送中秋节礼,时任总经理江国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陈汉华等人违规公款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山西省太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薛俊虎大办女儿婚宴收取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免去行政职务,违纪礼金予以收缴。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诚谦等人会议期间违规饮酒、收送礼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违规购买豪华车辆,该局局长、总经理、党组书记户春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超标车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拍卖。
通报强调,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纪委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通知要求,令行禁止,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已先后4次共对3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