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临床抗菌药物使用,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依据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
3、《新华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三)职责
1、药品合理性评价由新华医院质量控制办公室会同新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进行。
2、临床药师负责定期抽查出院病史,评价病史中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出具调查分析报告,上交科主任、质控办。
3、药库组长负责统计全院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及排名,内科住院药房、外科住院药房、成人门诊药房、儿科门诊药房、急诊药房组长分别统计本部门前十位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及排名,上交科主任和临床药师组,临床药师结合抗菌药物用量分析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四)内容
1、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新华《新华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2、评价方式采取每月抽取一定数量的出院病史的方式进行调查。
3、定期召开新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会议,评价本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督查组,由临床专家和临床药师组成,临床药师负责汇总数据,形成报告,报质控办进行通报。质控办根据抽查情况,把不合理情况书面告知相关临床科室,科室必须讨论理出改进方案,形成书面报告交质控办。质控办负责监督整改情况。
4、质控办根据督查情况实施干预措施。
5、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对评价项目进行分解和细化,并确定相应的分值,以确定合理和基本合理。
6、合理性评价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对个别病例用药情况进行价。
7、评价结果及时反馈院药事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