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药事质量管理-药物信息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1096

(一)目的

为医患人员提供药物信息,确保患者得到合理、有效、安全、药物治疗。

(二)依据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2、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在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建立临床药师制度的通知(沪卫药事[2003]9号)”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临床药师工作职责与权限职责》

(三)职责

1、认真、及时地解答医护人员及患者提出用药相关问题

2、出版药讯

3、药学网站的维护

4、药品手册的编写与更新

5、药品数据上报

(四)内容

1、提供用药咨询服务,认真、及时地解答医护人员及患者提出用药相关问题,帮助患者正确理解药品说明书,讲解药物的用法、用量,解读对不良反应的提示;指导患者合理使用药物,预防不良反应的发生;自始至终关心患者的药物治疗全过程。

2、每季度出版一期药讯,药讯栏目包括专业论文、综述、合理用药、药学与临床、用药指南、新药介绍、药学信息、药物不良反应、知识园地等栏目。

3、定期修改网站内容,包括科室信息(简介、简讯、风采、业务学习计划),药事政策与法规,药品信息(新药介绍、价格信息、缺货信息、其他),用药咨询(栏目功能介绍、药品信息查询、网上用药咨询),知识园地,合理用药,用药常识,不良反应,新华药讯,药学服务(继续教育、药品不良反应申报、新药申请、接待预约登记)等。

4、定期出版新华医院药品手册,内容包括药品各种名称、规格、剂型、常用量、用法、价格、药理作用等信息。

5、药品数据上报:根据各级相关部门(上海医药情报研究所、中国药学会)的要求及时上报所需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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