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药事质量管理-门急诊药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3762

(一)目的

加强门、急诊药房的管理,以确保门、急诊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2、《上海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三)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医院门、急诊处方的调配与药品管理工作。

(四)内容

1、进货管理:

1)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药品储存量应控制在1~2周,特殊情况、病人需要,个别药品应及时向药库领取。

2)进货时对照药库出库单,认真检查核对领入药品的数量、质量,如有问题,及时与药库联系。核对后在电脑中确认药品数量入库。

2、加药管理

1)门、急诊药房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品种药品,储存药品应按分类合理摆放,储药柜标签字迹清晰明显。

2)补充药品时必须认真检查药品批号、效期,须遵照先产先出的原则按效期摆放,应将效期近的药品放在前面易于拿到的地方。

3)门(急)诊西药房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按拆零药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求执行,并做好登记、留档。

4)配方台装置应有清晰的瓶贴,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加药时除认真核对上述内容外,还需注意外观、剂型。若因此发生差错,加药者应负担一定责任。加装置瓶中药品时,如与瓶中药品同一批号可直接加入,如批号不同,须待瓶中药品用完再加,并做好拆零药品登记,记录每次加入药品的批号、规格、数量、有效期登记备查。

3、调配处方管理

1)调剂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上岗前准备,按时开窗、开机。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调配发药。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严禁无凭证给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3)药品调剂实施后台配药,前台核对发药的计算机管理模式。计算机由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护,无关人员不得动用计算机,以确保正常工作。药品调配人员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4)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调剂人员须先审查处方内容,如发现有问题处方,与医生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

5)严格实行核对制度,配好的药品由发药人员复核后,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方可发出。

6)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有抢救病人时,应积极主动配合,开设取药绿色通道。

7)门(急)诊药房应严格执行《差错管理制度》,发生严重差错、事故,按性质如实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定期对差错进行汇总分析,组织药剂人员讨论学习,分析讲评,提出改进意见。

4、药学服务管理

1)门(急)诊药房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及时上报科室专职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人员。

2)不合理处方须进行登记、整理、干预,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合理性,每月对不合理处方进行讲评,定期通报。

3)药物信息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被询问对象应积极解答,对于不能解答的问题可查阅专业书籍或请他人解答并填写《药物咨询登记表》。

5、退药管理

1)按新华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执行

6、帐物管理

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各项管理规定。帐务管理人员要每日认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2)全库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出具药品月度报表,盈亏率≤±0.3%,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必须查明原因,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修改。

7、药品效期管理

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药品效期的检查、登记,并公示药品效期表(一年以内)。如有近期药品,及时向药库反映或与其他部门作调拨处理。

8、药品管理

1)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进行药品养护,每日做好温湿度及冰箱温度记录,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和质变。

2)不合格药品管理:不合格药品须存放于专用区域,并有“不合格药品”标识,登记药品名称、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不合格原因,每月一次集中向药库反映。

3)耗损药品管理:耗损药品须注明何人损坏,在“调拨”项下的“耗损”中调整,每月月报表中汇总耗损金额。

9、诊区药品管理

1)每季度一次诊区抢救车药品检查,记录药品的数量、批号、效期,并进行汇总。对于近期药品及时提醒诊区主管护士。

2)诊区凭公药簿领取公药,发药人员在公药簿上写明实发数量并签名。

10、人员管理

1)门(急)诊西药房必须有主管药师负责业务工作。

2)门(急)诊担任核发岗位职责人员需具备药师资质。

3)仪表、精神面貌应符合上岗要求,按规定着装,佩带上岗证,出示工号,接受病人监督。

4)配方时集中思想、认真负责,对待病人态度和蔼,礼貌服务。发药时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高峰时开足窗口,减少病人排队。

5)工作期间保持肃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必须离开时,应向班组长请假

不能擅自离岗,随意关窗。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请假应提前三天说明,请假必须经组长批准后 才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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