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疗、技术工作质量,保障病人安全,防止医疗缺陷发生,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一)在诊疗活动中,凡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手术前,须有二种方法识别病人身份;下列患者必须佩戴手腕带:神志不清、婴幼儿、痴呆和手术等病人。
(二)各部门核对要求
1、临床科室
1)医师出具医嘱、处方、各种检查单或进行治疗时,查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门诊号或住院号、检查/手术部位等。
2)护理人员在整理、抄录和执行医嘱时,必须认真、准确、及时,发现有不合理、错误或疑问时,应暂停执行,及时向有关医师提出,医嘱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3)医务人员在进诊疗活动中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原则。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名称、浓度、剂量、用途、时间 。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药物质量:药物有无沉淀、变质、混浊、查安破药瓶有无裂痕,瓶口有无松动;查药物的有效期,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备血、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注意观察输血反应,保证用血安全。
6)使用麻醉与剧毒药时,应仔细核对,并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使用。各种注射完毕后,应将安瓿留下,以备查考,待手术完毕后方可丢弃。
7)使用一次性物品或植入物的,核对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有效期等,包装完好无损。
2、手术室
1)接手术病人时,根据手术通知单,核对病人信息:病人所在病区、姓名、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及术前准备执行情况。
2)手术前,手术护士、麻醉人员及手术医师都应核对病人所在病区、姓名、床号、住院号、门诊号(门诊手术时)、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麻醉方式等。
3)手术前后和关闭胸腹腔之前,必须仔细清点各类手术敷料和器械数,完全正确后再缝合。
4)手术室使用消毒用品和药品前,必须检查药品的名称、有效期、浓度、颜色、气味、澄清度,标签有无脱落等情况。若有过期、裂痕、变色及可疑时,一律禁止使用。
5)使用电灼刀前,手术医师应负责通知麻醉人员和护士,并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
3、药剂科
1)药剂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药品质量、包装、标签和规格剂量等是否正确。
2)配方时,应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格和规定;发药时,应核对病人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是否与处方相符,查对病人姓名、查对瓶签及药袋上用法书写有无错误,经核对无误时方可发给。
3)门急诊配药窗口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剂量与用法。
4)院内各科室领发药品时,必须在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病区护士收到药物后应立即清点药品、核对名称和数量。
5)各种制剂在配制时,必须有人复核,复核双方必须签字。中药制剂,配方后和煎药前必须由专人复核。
4、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姓名、床号、科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床号、科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收集方法和安放容器应正确,标本容器上应有标记。若标本不符合要求、标记或检验单字迹不清或可疑时,检验员应退回重办。
3)检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应查对检验程序及核对结果。
5)发报告时,检验报告与检验登记本结果经逐项核对无误后方可分发。
6)检验科应指定专人经常或定时检验试剂的正确性。
5、血库
1)采血、血型鉴定、交叉配合试验、血液保存、血液分发等应有核对程序,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实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6、放射科、核医学科
1)检查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房、片号、部位、目的等,报告发出前要仔细核对。
2)放射线透视时如有疑问,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核对。
3)X线拍片、CT、MRI及ECT诊断报告应做到集体讨论后发出,并有两位医师签名。
4)特种造影检查前,要查对用药名称、浓度、剂量、过敏试验情况及抢救准备工作是否落实等。
7、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科室、联号、标本、固定液等。
2)病理制片时,病理标本、切取组织块、制成蜡块、玻璃片等均要标明病理号,制片后要与病理申请单及大体标本查对号码、病人姓名、科室。
3)填写报告时,要仔细认真。癌肿病例及疑难病例的报告单一定要经上级医师复查无误方可发放。
8、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肺功能检查室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科别、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报告发出前要仔细核对。
9、理疗科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性别、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10、供应室
1)准备器械、敷料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对灭菌消毒,要定期检查所用的压力、时间是否按规定执行,并经常向手术室了解手术器械灭菌情况。
3)化学灭菌要查对溶液浓度,浸泡时间。
4)收取或调换时要查对数量及有无破损等。
5)送发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件数。
11、其他
营养室、婴儿室、住院处、太平间等直接或间接与病人及其诊疗工作有关的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核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