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上海市护理质量标准,落实护理措施,监控护理质量。
(二)按护理部——总护士长——护士长实行三级管理,三级考核,做到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工作进行考核指导,不断提高质量。
(三)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四)按上海市“护理质量标准”对各病区(科室)质量抽查每周1次,普查每季1次,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并上报院绩效办公室进行奖惩。
(五)每月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讲评,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并有针对性进行护理行政督导,跟踪落实效果。
(六)全院护理质量讲评分析会每季一次,参加人数>30%。
(七)各科室按上海市“护理质量标准”每月自查一次,落实到人,每月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组织讨论,提出整改措施。
(八)护理部主任对总护士长、护士长按上海市护理质量标准中“护士长管理考核标准”和“护士长手册”等要求,每月考核一次。
(九)护士长对护士每月考核二次,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