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护理质量管理-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3892

(一)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常规;执行新技术、新疗法准入制度。

2、护理部每年安排二次全院护理安全教育讲课。

3、新职工护理安全培训。

4、护士长排班合理。

5、病区每周进行安全教育,每月进行安全隐患讨论。

6、护理部每月在护士长工作例会上就全院安全隐患及差错情况进行分析。

7、定期由护理质控小组负责进行护理安全的专项检查。

8、安全考核与科室及管理人员奖惩挂钩。

9、护理差错高危因素的防范

1)高危环节:重病人抢救、转床、交接班、医护耦合性环节、新药、新技术应用环节。

2)高危人群:新进科室人员(包括本院职工)、进修人员、实习生、工作人员情绪状况不良者、新进人员独立值班初期。

3)高危时段:繁忙、中夜班、交接班、节假日、新婚、恋爱时期。

4)高危意识:主观意识过强,缺乏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二)“五不准”防范措施

1、“五不准”内容

1)不准输错血。

2)不准打错青霉素。

3)不准开错刀(准备错误的手术部位)。

4)不准抱错婴儿。

5)不准车错尸体。

2、防止输错血

1)输血治疗前,主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谈话,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2)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核准签字。

3)配血查对:确认病人或家属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再进行配血,配血一次一人一管。

(1)二位护士(或一位护士和医生)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标签与病史首页核对: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门急诊号、姓名、性别、年龄、血型、诊断,无误后标签贴于试管。
(2)备齐用物,到病人床旁,由两位护士(或一位护士和医生)持《临床输血申请单》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号、血型、诊断,无误后采集血样,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一起送往血库。抽血者与核对者在《临床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全名。

4)领血查对:

按输血医嘱,护士凭《临床输血申请单》与血库人员共同认真做好三查十一对。

三 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十一对:(1)病区(2)床号(3)姓名(4)性别(5)年龄(6)住院号/门急诊号(7)血袋编号(8)输血量(9)输血内容(10)血型(11)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确认正确无误,在交配试验单上由领血者签全名后,放置专用盛器内领回病房。

5)输血前查对:由两位护士(或一位护士和医生)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各项内容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按三查十一对要求进行核对输血。核对者与输血者要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关键注意点】

1)取血和输血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采血时严禁同时采集两个病人的血标本,严格执行配血一次一人一管。护士在同一单位时间内为多名病人输血时,严格执行输血一次一人一份。

2)血液严禁剧烈震荡,以免造成红细胞大量破坏而引起溶血;库血不能加温,以防血红蛋白凝固变性而引起不良反应。

3)输血前认真检查血的质量,正常血液分两层,上层血浆呈黄色,下层血细胞呈暗红色,两者间界线清楚,无凝块,如血浆变红,血细胞呈暗紫色,界线不清,提示可能有溶血,不能使用。

4)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应在30min内输入,避免久放使血液变质或污染。

5)在输血过程中,若病人有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清疑问,确定无误后方可执行。

6)对反复受血者,在配血前应核对第一次血型。

7)血液应放置在2-6。C的血库专用冰箱内,病区内不得贮藏。

8)输血前后用0.9% Nacl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0.9%Nacl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9)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10)输血完毕,将空血袋置黄色收集袋中,在24小时内返还血库,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入护理记录。

11)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或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医生,根据医嘱进行治疗抢救。

12)血液内不可随意加入其它药品,如钙剂、酸性及碱性药品、高渗或低渗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

13)疑似输血不良后果,需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

14)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或异常情况时:

(1)立即报告医生,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皮条并保留余血,根据医嘱进行治疗抢救;

(2)用静脉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3)通知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4)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5)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6)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置于备血试管,作进一步鉴定;

(7)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8)遵医嘱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9)对全部用物、血液进行封存保留;

(10)汇报上级领导。

(三)防止打错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药物使用的核对)

1、凡需注射青霉素或青霉素衍生物时,必须先询问有无青霉素过敏史,然后做皮试。

2、确定为阴性者,方可将青霉素类医嘱输入电脑。

3、护士不能执行口头青霉素医嘱。

4、严格执行一瓶、一针筒,青霉素注射器绝对专用,输注青霉素类药物应现配现用,用红色输液网套以警示,输液贴上注明青霉素(—)。

5、注射青霉素类药物时,随带肾上腺素和注射器备用;

6、注射青霉素类药物需二人床边核对,问清皮试结果,注射后二人签名。

7、注射后应观察半小时,以防青霉素反应发生。

8、停用青霉素72小时以上者,应重新做青霉素皮肤过敏试验。

9、青霉素类药物阳性者需做好:

1) 通知医生,停用青霉素类医嘱;有青霉素反应者,应做好抢救工作。

2) 在以下部位做好阳性标记:

(1)病历牌封面。

(2)住院病史首页。

(3)体温单。

(4)长期医嘱单。

(5)治疗单。

(6)护理记录单,写明皮试日期。

(7)门(急)诊卡。

(8)病区交班本(三天九次交班)。

(9)病床尾挂青霉素阳性标记。

(10)告知病员和家属。

(11)病员一览表。

(12)输入电脑,常用药物反应栏。

注:其它药物阳性者,同青霉素⑴⑵⑶⑷⑹⑺⑼⑽。

10、使用青霉素类药物应做到:

一查:做皮试前查询病人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

一看:做皮试后认真观察试验结果。

一记:记录皮试结果,对过敏者详细记录和做好阳性标志。

一问:每次注射青霉素前,询问病人是否做过试验,阴性方可使用。

(四)防止病人手术部位搞错

1、病区护士执行手术医嘱时要查对病人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左右),无误方可执行。

2、手术室人员凭手术程序单接手术病人,与病区护士查对病人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左右),无误后方可执行。

3、进手术室后,手术室护士查对病人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手术部(左、右)及备皮范围。

4、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手术安全核查表》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对。

(五)防止抱错婴儿

1、患儿入院后系手腕带(床号、姓名、住院号),每天晨间护理时检查核对,发现标志遗失,及时系上,字迹不清楚及时更换。

2、患儿凡是离开床位重新放回时均要仔细核对,以免患儿移动后放错床位。转床患儿须核对手腕带与住院床头卡、病历卡是否符合。

3、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系二根腕带(对侧手脚),腕带上写明母亲姓名、住院号、婴儿性别,婴儿包被外别好标牌,标明母亲床号、姓名、住院号、婴儿性别、出生时间、分娩方式、体重,填写出生证,盖好脚印。

4、婴儿沐浴、治疗前后均需检查并核对手腕带。

5、患儿、新生儿出院办手续时,护士核对(出院证、手腕带是否相符)。

(六)防止车错尸体

1、病员死亡后由医师填写尸体识别卡三张及死亡报告单。

2、护士核对死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年龄、性别、诊断、死亡时间、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口住址),必要时与家属核对。

3、护士在尸体识别卡上签全名。

4、尸体识别卡: 第一张结在尸体右手腕部。
                         第二张别在腰部的尸单上。
                         第三张交给服务员(放于尸体箱外)。

5、服务员根据尸体识别卡与家属核对床号、姓名,方能将尸体送往太平间。

6、死亡通知单:一张给家属、另一张留存根且保留在病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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