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医疗临床管理-“三基”知识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1708

(一)我院初级、中级、晋升二年内高级职称的医师每年均需参加“三基”知识培训。

(二)“三基”知识培训可由医务部组织,也可由科室自行组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三)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电图”、“X-平片读片”、“心肺复苏急救”等科目,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四) 完成“三基”知识培训要求并考核合格将作为聘任、技术职务晋升、执业注册、个人医疗档案和科室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参加科内组织的培训,必须有科主任的盖章,科室保存培训记录及考核情况,以备医务部和上级部门检查。

(六)每次参加培训均须在《医师“三基”知识培训记录登记册》上进行登记。登记册记录起讫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每年12月10日前由本人将所有登记资料和证明交科医疗干事,由科医疗干事汇总后交医务部。

(七)医务部对每年上交的“三基”知识培训登记材料和证明进行统一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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