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
病人随访制度如下:
1、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
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
责填写。
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
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
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4、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
院2~4周内应随访一次。
5、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病人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护士长和负责。第一责任人为主管医师,随
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住院病人信息档案随访记录部分。
6、科主任应对出院病人随访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7、医管部门应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指导。
8、各临床科室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存档率要求达90%以上。科室每月病人随访率低于90%时,每降
低1%,扣科室当月医疗考核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