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接班要求:
1.护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交班要有秩序,内容精简扼要,突出重点。先书面交班,后床边交班,在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夜班交班包括早、中班情况,交班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
3、交班前交班者应完成本班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医疗护理用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因特殊原因造成本班工作无法完成需移交下一班时,除口头交班外,应有书面记录。
4、床边交班时,查看病人后,交接班双方还应当面清点有关药物、医疗护理器械等,发现疑问当场提出。
(二)交班内容
1、住院病员总人数,出入院、转出、转入、本科转床、手术、分娩、病危、死亡及请假人数。
2、根据不同项目依床号顺序报告病情。凡属下列情况均需做重点交班。
(1)死亡、本科转床、青霉素阳性病人三天九交班。
(2)新入院、重危、病情有变化和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
(3)今、明手术的病人。
(4)应用特殊药物、特殊检查和化验的病人。
3、抢救药品、物品、麻醉药、剧毒药、贵重药品及住院病历等做好清点记录,发现缺少及时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