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嘱查对制度
1、所有医嘱应经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执行者在医嘱单上签日期、时间、姓名,有疑问的医嘱问清后执行。
2、每日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3、核对医嘱方法:治疗单与医嘱单核对;二人核对医嘱以唱答方式进行(一人读床号、姓名、药名;另一人答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护士长每日参加总查对医嘱。
5、重整医嘱后,须二人核对、并签名。
6、紧急抢救危重症的特殊情况下,对医师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复背述,在执行时和医生共同核对药物,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事后医生补开医嘱。
(二)服药、注射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 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用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
3、效期和批号,如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4、易过敏药物,根据医嘱先做皮试,皮试阴性后方可执行。
5、用药时,病人或家属若提出疑问,护士应及时查清,无疑问后方可执行。
6、青霉素类药物须做到二人床边核对,问清皮试结果,注射后二人签名。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三查十一对
三 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十一对:(1)病区(2)床号(3)姓名(4)性别(5)年龄(6)住院号/门急诊号(7)血袋编号(8)输血量(9)输血内容(10)血型(11)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1、配血查对
1)二位护士(或一位护士和医生)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标签与病史首页核对: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门急诊号、姓名、性别、年龄、血型、诊断,无误后标签贴于试管。
2)备齐用物,到病人床旁,由两位护士(或一位护士和医生)持《临床输血申请单》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号、血型、诊断,无误后采集血样,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一起送往血库。抽血者与核对者在《临床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全名。
2、领血查对:按三查十一对标准操作,领血者签全名。
3、输血前查对:由两位护士(或一位护士和医生)持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按三查十一对要求进行核对输血。输血者与核对者要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4、采血时严禁同时采集两个病人的标本,严格执行一次一人一管;二位病人同时输血时,严格执行一次一人一份;分别执行,不可同时操作。
5、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接送病人查对制度
1)接前查对:
手术室护士根据手术通知单,核对电脑系统输入的手术程序单,核对手术房间、手术次序、病区、床号、住院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
2)接病人查对:
(1)护送人员与病房护士持手术程序单与病人住院病案首页核对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根据医嘱核对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所带入手术室的物品、药物,病房护士填写手术病人转运交接记录,并签名。
(2)护送人员与病房护士持手术程序单到病室与病人床头卡核对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 年龄,与病人本人或家属核对床号、姓名、诊断、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
(3) 进手术房间查对:
巡回护士将原始接病人手术程序单上的房间号和手术病人已进房间号核对;巡回护士根据医生手术通知单与住院病案首页核对病人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与病人本人核对病区、床号、姓名、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核对病人手腕带上的病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按手术医嘱核对手术名称(包括手术部位)、带入物品、药品,并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上签名。
(4)麻醉实施前查对:
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5)手术开始前查对:
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和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6)患者离开手术室前查对:
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7)送病人查对:
巡回护士与护送人员查对带回病室的物品、药品、标本,并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上签名;护送人员与病房护士查对带回病房的物品、药品、标本,并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上签名。手术病人由麻醉医生与病房护士床边交班;大手术病人由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床边交班,病房护士将住院病案首页与病人手腕带核对时,同时核对手术病人转运交接记录。
2、手术物品查对制度
术中所用器械、敷料、二人三遍法查对(手术以前、关切口以前、关切口以后)。缝针二人四遍法(缝皮肤后再清点一遍)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签全名。
3、手术标本查对制度
专人负责清点、登记,认真做到四查四对制。
四查:查标本固定液、查标本、查瓶盖、查标签。
四对:对姓名、对床号、对住院号、对标本名称。
(五)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时同时核对饮食单。
2、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3、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4、用餐前,在病人床前再核对一次饮食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