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上海市护理学会举办的护士适任培训班顺利完成实训计划,强化实训护士的管理,根据我院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部管理要求
1、制定和修改实训护士各类制度。
2、建立和完善实训护士管理网络。
3、督导实训护士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4、实施对实训护士指导者的培训。
(二)科室管理要求
1、负责实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考核。
2、负责实训护士指导者的推选。
(三)实训护士指导者要求
1、热爱护理工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2、具有中级职称或高年资护师护士担任。
(四)实训护士业务管理
1、科室:
培训:(1)实施实训计划前的培训:科室环境、科室管理制度、专业操作常规等
(2)实施实训护士培训计划
考核:实施实训计划前的测评;实训护士培训结束前测评和终期考核。
(五)实训护士管理要求
1、实训者行为规范要求
服务要求:
1)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实训科室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护理缺陷发生。
2)自觉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工作护士守则》,服务态度好,做好解释工作,不与病人争吵。
3)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刻苦学习,认真完成实训计划。
组织纪律: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
2)实训期间享受法定节假日(探亲假期除外)。
3)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实训者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经我院护理部和上海市护理学会商议同意后,方可准假。
2、其它注意事项:
1)实训期2周,实训者应按上海市护理学会所规定日期报到,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撤消实训申请。
2)实训期间,不参加与实训计划不符的院内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