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事件,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特制定医疗事件院内讨论结果反馈制度。
(一)接待处理办公室汇总医院医疗事件讨论结果成《医疗事件讨论结果汇总和处理意见表》,反馈给当事科室主任。
(二)接待处理办公室汇总每次医疗事件讨论结果,以及专家组提出的整改建议,报告病员服务中心主任和分管院长,并反馈给医务部和护理部。
(三)每月初,将上月医疗事件讨论结果报告给院长办公室。
(四)每月初,将上月医疗事件讨论结果、典型案例以及对主要医疗过失的分析意见等,报告病员服务中心主任,通过《医疗质量简报》反馈给各科室和部门。
附:医疗事件院内讨论结果反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