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手术麻醉与临床用血管理-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浏览次数:4440

(一)定义:

非计划再次手术是指在同一次的住院期间,住院病人因首次手术所导致的并发症或其它不良结果而再次手术。

医院及临床科室应重视非计划再次手术的发生,并将其作为手术质量持续改进的重要目标之一。

(二)流程:

1、临床科室计划对患者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应在手术前24小时填写《非计划再次手术审批表》,详细说明发生原因、处理措施、预后转归、医患沟通情况等内容,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医务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手术。

2、若出现紧急非计划再次手术,科主任应立即电话报告医务部,征得医务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手术;应在手术后24小时内补交《非计划再次手术审批表》。

3、临床科室应重视非计划再次手术后病情的观察及治疗,保持同患方良好的沟通,并及时向医务部反馈有关情况。医务部应在非计划再次手术术后探访患者病情,指导进一步诊疗措施以及医患沟通情况。必要时由投诉接待办公室参与处理。

4、临床科室每月应在科内医疗质量分析会上就月度非计划再次手术发生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做好记录。

(三)考核:

1、临床科室未按照规定程序报告非计划再次手术,查实后予扣除医疗质量考核分1分/次。

2、临床科室因非计划再次手术而导致发生不良医疗事件,按照《新华医院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临床科室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未按照规定程序报告非计划再次手术,年度考核不能评为A级。

临床科室计划对患者实施非计划再次手术,应在手术前24小时填写《非计划再次手术审批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医务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手术。

若出现紧急非计划再次手术,科主任应立即电话报告医务部,征得医务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手术;应在手术后24小时内补交《非计划再次手术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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