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专项治理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
——摘自《清风》2011年第2期
本刊讯 2月23日,本市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提出的关于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专项治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董君舒在会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正面教育、提高认识;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规范等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专项治理工作格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认真开展工作。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12388,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维护纪律规定的严肃性。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对照中央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检查本单位及个人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问题,积极主动进行纠正。要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堵漏建制,规范财经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教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若干规定》(沪纪[2011]31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通知》,市教卫系统也下发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为违反《规定》四项禁止性行为的情况,《规定》重申和明确了“四条禁令”为:
一、各单位一律不得相互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
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
三、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不得决定、授意、同意收受或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
四、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收受与该领导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卡。
如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券购物卡,应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摘自《清风》2011年第1期
本刊讯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周永康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主持会议。
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强调,2010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
胡锦涛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工作
胡锦涛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的十七属五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促进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第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第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第五,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第六,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胡锦涛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我们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六个着力”
胡锦涛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是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二是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五是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利益。六是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帮助基层干部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要理解基层工作的困难、体谅基层干部的艰辛,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使他们不断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工作业绩。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
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胡锦涛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各级党委要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工作职责。
加快上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在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6日)
董 君 舒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九届市委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l1年的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贺国强同志关于上海纪检监察工作要“努力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新的成绩,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俞正声同志关于“要加大教育监督力度,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大查处案件力度”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确保了廉洁办博等中心任务的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信心度有了新的提高。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主动融入、全力保障,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廉洁办博工作中,在世博工程竣工验收、资金物资使用、项目运行管理、特许商品经营、演艺及论坛活动遴选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加强世博园区巡察,及时纠正提前入园排队及预约券、大礼包发放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建立健全预警防控机制和24小时接访机制,切实做到在整个办博过程中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确保了场馆建设优质安全,资金物资使用规范,组织运行节俭高效,重大活动阳光透明,没有发生有影响的腐败案件,没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创造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反腐倡廉建设新经验,廉洁办博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继续加强对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及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科技自主创新、产业振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五个领域,总投资449.9亿元的292个项目实行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善始善终做好对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效益及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大教育监督力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得到增强。通过建立市区两级宣讲团等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教育。在市管干部中继续开展“忠诚、敬业、道德、廉洁”系列报告会,坚持市领导带头作专题报告,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2.67万场。组织起草《上海市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分三批对新提任的126名局级领导干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开展“一区一县一单位一品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全市192个示范点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对全市局级领导干部购买商品房的情况开展专项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对一些同志明显低价购房行为进行了纠正。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本市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的若干规定》,全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出台了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纠正了少数公务员离职后违反规定从业的行为。贯彻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研究制定了本市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市委常委亲自带队,对黄浦区等14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市委成立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和四个配套制度,完成对24家单位的巡视工作。
(三)加大制度创新力度,“ 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网上审批平台。继续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监管,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从决策、执行到监督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在全市各涉农区(县)建立“一点通”支农惠农资金网络监管平台,加强对普惠制涉农补贴的监管。继续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所有区县实施“管采分离”并纳入全市统一电子集市采购平台。继续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建立土地预申请制度,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纳入平台统一操作。继续推进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和应用,将市、区(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的财政预决算纳入系统平台。建立全市局级领导干部廉政信息库。开通上海市“纠风在线”网站。
(四)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的部署,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投资项目进行排查整改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全市共自查建设工程项目9741个,抽查和滚动排摸建设工程项目近2000个,目前已整改问题1278个。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自查“零申报”、“零问题”的单位和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单位470个,“小金库”632个,涉及金额1.59亿元。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对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立案查处247起。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检查,全市取消和停止征收涉企收费共70项,降低收费标准7项,减轻企业负担近9000万元。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对一些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查处。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在全市卫生系统实施医德档案制度。继续开展打击有关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公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本市动拆迁工作。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专项检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继续深化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查处有关责任人员9人,督促开发商补缴土地出让金1⒕亿元。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在确保廉洁办博繁重任务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没有放松案件查办,共接收受理信访举报件2533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12638件(次);立案810件,其中,涉及局级干部8件、处级干部75件;结案79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9人,其中,局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8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5人。查处了上海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焦自纯,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史秋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等局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与公安、审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得到加强。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办案质量得到提高。制定《市纪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关于建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结合案件查处,开展警示教育,并督促有关单位堵漏建制,实现了案件查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统一。
(六)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建立了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领导包案和基层联系点制度,实施信访监督,化解信访矛盾,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急难愁问题。督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内控机制建设体系,围绕国资监管重要环节,在市国资委层面初步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企业土地管理、产权交易预警监测”3个信息监管系统;围绕“资金运行、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企业集团层面建立了一批信息监管系统。推动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进入法人治理结构,36名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监事会;55家市管国有企业建立反腐倡廉联席会议等合力监督工作机制。在市国资、市金融系统61家市管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反腐倡廉建设评价体系工作。制定下发《上海市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加强本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修订《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在32所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试点工作。创新社区党务、政务、居务公开载体,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推进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上海市推进“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和网上测评工作,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七)加大自身建设力度,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着眼于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围绕提高对党的事业忠诚度、岗位职责胜任度、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目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上海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长效机制。围绕“廉洁办博”等重点工作,开展世博先锋行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督促干部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以实际行动书写忠诚、锤炼作风、检验能力。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培养锻炼、考核评价等制度,加大了公开选拔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各区县以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为契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总之,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上海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领域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问题还比较突出,对一些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还不够有力,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还没有得到有效监管,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任务还十分繁重,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纪律涣散、管理松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已有的制度没有得到贯彻执行,应该落实的责任没有狠抓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一些反腐倡廉的举措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一些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够有力有效,等等。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从全局上更好地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属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O周年,也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而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提供纪律保障
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做好“三农”工作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健全对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纪律保障机制,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案件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保障政令畅通。
做好世博会后续阶段“廉洁办博”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加强对世博资产处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强处置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范,制定处置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具体办法,做好各类世博财务清理、资金审计等工作,确保实现“廉洁办博”目标。认真总结“廉洁办博”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制度和成功经验,努力把实践成果转化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成果。
按照中央要求与分工,建立健全参与对口援疆地区和部门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严密有序的监督保障工作体系,加强对上海直接援建工程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的水平
坚持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整体推进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着力构建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效应。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注意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案件。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在重大案件查办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继续深化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查处和预防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完善跨地区跨部门办案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审理和管理工作,拓宽案源渠道,加强案件初核,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认真做好对腐败案件新情况新特点的分析研究,推进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预警防控机制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贯彻《上海市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以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为重点,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在市管干部中继续开展“忠诚、敬业、道德、廉洁”系列教育。大力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总结宣传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继续拍摄和组织观看《贪欲之害》系列警示教育片。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加大宣传力度,以“七进”为载体,抓好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建设、教育基地建设和廉政文化创新工程,使廉政文化深人社会各个领域。继续抓好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建立江浙沪廉政文化建设互动机制,拓展廉政文化产品的传播途径,构建廉政文化传播平台。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新兴媒体、远程教育系统等载体,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各区县、街镇、村居的三级廉政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开辟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频道,打造互联网岗位廉政教育平台。积极开展网上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制定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重要案件网络舆情处置管理等制度,起草《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发挥互联网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巡视监督,对4批24家单位开展巡视,对部分已巡视单位开展回访。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探索巡视工作与其它党内监督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具有本市特点的巡视工作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探索制定行政效能评估指标,着手建立上海市行政效能评估与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统计报告制度,探索细化问责工作具体办法。
进一步推进“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坚持以制约权力为根本出发点,以有效管用为基本着力点,以信息技术为重要支撑点,全面整合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建设中行之有效的实践成果,逐步形成纵贯市区县,横向涵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源交易、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一整套预防腐败制度和信息技术支撑系统。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网上审批平台,公布本市第五批行政审批取消、调整目录;完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构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网上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运用信息技术大力提升要素市场监管水平;完善网上举报和受理信息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发现和处置机制。认真开展本市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鼓励基层大胆创新,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试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扎实开展环保整治、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物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力度。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完善政风行风测评体系。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完善“纠风在线”网站运行机制。
(三)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大治理力度
坚持惩处和规范相结合,认真开展七个方面的专项治理。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刻总结“11.15” 火灾事故教训,严肃整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无证作业、监理缺位等问题。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三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萆。四是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五是加强规划土地管理,重点开展土地违规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六是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重点开展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七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加大落实《廉政准则》力度,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完善配套制度,认真执行纪律、把握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本市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完善困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区县、乡镇党委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县、乡镇党委集中换属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以及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规范公开内容,制定公开目录,加强公开保障,抓好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行为。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处理化解突出问题和矛盾。加大对损害基层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市管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抓紧出台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继续推动市管国有企业建立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切实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和职务消费行为,防止利益冲突。巩固国有企业土地清理成果,抓紧制定《关于加强本市国有企业土地监管的若干意见》,建立土地监管信息平台。
推进农村、社区、高校、“两新”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上海市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围绕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坚决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制定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拓宽基层民主管理途径,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积极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加强高校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的试点工作,深入推进高校阳光招生,加强对财务预算管理和重大基建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引导和推进“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试点工作,抓紧落实《关于本市加强“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意见》,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探索完善“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
(五)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以科学的制度保障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各个环节,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目标,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严密制度,既要加强实体性的制度建设,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配套,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严格执行制度,既要强化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重要制度的贯彻落实,又要注重方式方法创新,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工作,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对违反制度和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行政问责等制度,使每项制度都有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无可推卸,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以良好的作风促进落实。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将群众路线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群众意见征求和反馈机制。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推动工作中,落实到解决问题上。坚决做到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重大事项、重要环节,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以有效的监督推进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要求,从维护党章、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市委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整合监督资源,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
以过硬的队伍保证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提高“三个度”为目标,切实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教育引导干部在追求事业中体现忠诚、在爱岗敬业中提高能力、在维护群众利益中提高满意度。认真做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五年一次的评比表彰活动,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良好形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继续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干事创业的动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热情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细致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加强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抓紧研究制定本市加强乡镇、社区(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扎实做好区县、乡镇纪委换届准备工作,研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选好配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健全和改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探索加强本市委办局非派驻纪检监察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
同志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辜负党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俞正声在九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
切实抓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件大事
力争反腐倡廉今年取得明显成效
——摘自《清风》2011年第1期
本刊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九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抓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件大事。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今年全市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为顺利实现上海“十二五”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副书记殷一璀传达了全会有关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主持会议。市领导刘云耕、冯国勤、吴志明、沈红光、杨晓渡、江勤宏、杨雄、屠光绍、杨振武、丁薛祥、徐瞵等参加会议。
“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仍然是我们最为紧迫的任务。”俞正声在讲话时指出,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坚定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要严格要求,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其辞;要严密制度,真正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落到实处;要严肃纪律,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姑息、不放纵。要突出重点,今年着重抓好三件事情:一是狠抓专项治理,努力遏制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势头;二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属环境;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俞正声强调,开展专项治理是防治腐败的有力手段,今年要集中精力,大力开展“4十3”专项治理工作。“4” 就是中央明确提出的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3”就是结合上海实际,同时抓好土地规划管理专项治理、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和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问题专项治理。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要严肃处理影响恶劣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要着力强化“五项制度”的制度建设:
改革工程建设监管制度、规范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区与区之间的交叉审计制度、建立乡镇和区属局的处级单位干部交流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
俞正声指出,要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了解我们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要着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的制度安排;着力就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决策机制;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水平;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和慵懒散问题,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服务群众、造福百姓的责任感,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俞正声强调,要狠抓落实,力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今年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强对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完善机制,健全机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着力完善办信查案机制,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惩前毖后”作用。要进一步推广“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工作,建立更加透明的信息公开平台,突出防治重点,回应好群众监督。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高层动态
——摘自《中国监察》2011年第四期
何勇: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1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贯彻落实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何勇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要坚持抓重点带一般,抓特色求突破,下大气力抓好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情况、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中央关于推进西藏和新疆加快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抓紧完成《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既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治理,逐步建立依靠制度维护群众权益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地方换属工作的纪律保障,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张惠新:坚持把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为根本任务
1月17日,《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史》编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编写《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史》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把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为根本任务,更好地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他指出,党和国家事业在不断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进一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历史经验。要总结反腐倡廉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经验,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总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经验,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总结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经验,为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他强调,编写《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坚持为反腐倡廉实践服务,坚持党性原则和科学精神的统一。他要求参与编写工作的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质量,保证进度,认真完成编写工作。□
吴玉良:机关广大青年同志要把读书学习当做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
1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青年“读书与成长”读书心得征文活动表彰会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吴玉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机关广大青年同志要把读书学习当做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自觉培养好的学风,勤于读书、善于学习,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在学习中成长,在实践中成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更大贡献。他对机关青年同志提出了两点具体要求。一要自觉培养好的学风。要勤于读书、善于学习,把读书学习当成最大的兴趣与怏乐,无论工作多忙、时间多紧张,每天都要挤出一点时间用于读书学习。二要深入实践、知行合一。要把读书和从事的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多结合实际工作深入思考,带着问题去读书学习,做到学以致用。要抓住挂职锻炼、扶贫支教、社会实践等机会,深入工厂企业、农村基层,多了解基层情况、体察社情民意,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感情,在深入实践中提升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