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学习辅导问答(1)
——摘自《党风廉政建设》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什么?
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扎实有效抓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在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吸纳有关地区和部门好经验好建议的基础上,全会报告明确了今年工作总的要求,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 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主要特点是什么?
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把今年工作任务分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两个方面进行部署,很有创新,既保持了工作连续性,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工作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集中了各方智慧,凝聚了广泛共识。
在谋篇布局上,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工作坚持“有详有略、重点突出”,既注重统筹兼顾、总体谋划,对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又注重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按照这样的要求,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工作的框架上较往年作了较大调整,先讲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三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然后强调了需要高度重视和迫切解决的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其中,“ 三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抓紧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基本概括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整体工作与任务。“四个方面”重点工作,即第一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把查办案件同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对工程建设领域、“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提出了延伸和深化的要求,对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以及公务用车问题提出了开展专项治理的要求;第二项“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对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出了要求;第三项“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这一项对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整治以及保证今明两年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第四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针对当前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总起来说,报告在工作部署上有3个鲜明特点:一是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体现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主题。二是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强调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三是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强调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要抓住热点、破解难点,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准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充分体现了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
新形势下如何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
笫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报告要求,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是针对新时期全党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总体情况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全党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总的是好的。但也要看到,这些年来,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有些淡化。有的人觉得,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是“硬”的,是碰不得的“高压线”,而政治纪律则是“软”的,触犯了关系不大。结果是一些人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或者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听信政治谣言;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等重大政治问题上摇摆不定,有的传播政治谣言,有的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有的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论,有的甚至参加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造成了十分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
(一)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必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党章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力量源泉。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西方敌对势力也千方百计用他们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来腐蚀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这必然会影响到党内,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面临新的严峻考验,需要作出新的艰苦努力。中央早就提出,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是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激励全党同志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我们要善于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当今世界的发展变化,既客观看待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科技发展的现实,又深刻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历史趋势;既正确看待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曲折反复,又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通过认识规律保持清醒头脑,通过把握规律辨明前进方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同时,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与实践锻炼的结合,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既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矢志不渝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又着眼当前,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二)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必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要主动自觉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要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坚定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在复杂斗争和突发事件中,站稳政治立场,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三)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必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守法观念。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就是说,一切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不能违犯法律。这也是加强集中统一、保证中央权威的重要体现。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既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又体现了党的政策和主张,具有极高的权威。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人民行为的准则,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集中表现和具体体现,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没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或超越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实质上就是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尊严。对任何违犯宪法和法律的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给予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要按照党纪国法予以惩处。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报告提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五中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全会的这一部署,抓住了当前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是我们推进作风建设的基本依据,必须准确理解,全面把握。
(一)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我们党是一个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同时也是一个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近九十年来,我们党始终重视学风建设,着眼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紧紧围绕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向前发展。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学风建设上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论和实际脱节,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能力不强,遇到具体问题就无所适从,遇到突发事件更是束手无策;甚至把学习理论当作装潢形象的工具和自我炫耀的资本,有哗众取宠之心,无实事求是之意。这些情况的存在会对党的建设产生严重影响,必须下大气力加以改变。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本人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工作的有效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担负着重大责任,必须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谦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抓好学习。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要坚决反对在学习中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以及照抄照搬、照本宣科。要深入到工作第一线,深入到矛盾和困难最集中最突出的地方去,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特别是要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二)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前提条件。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无往而不胜。这些年来,我们立足新的历史起点,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注重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工作取得新成效,党群干群关系取得新进步。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和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新老交替,群众工作也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面临不少新挑战,我们在群众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的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党的宗旨意识不强,不依靠、不相信群众,甚至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有的党员干部群众立场不坚定,个人主义严重,一事当先只为自己考虑、不为群众考虑,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有的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缺乏亲和力和感召力,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办事本领不强,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不了解、不熟悉,习惯于发号施令、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地方和部门群众工作制度不健全,已有制度贯彻落实不力,一些工作领域和环节缺乏制度安排,工作系统性、协调性、持续性不强。我们要深刻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报告提出,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进一步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群众工作本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要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要求,就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了解实情、体察疾苦、汲取智慧、获取力量,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使各项决策既体现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又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既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照顾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切实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坚持定期下访、定期接待群众上访、经常阅处群众来信,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扎实勤奋的工作,为党和人民作出突出贡献、建立突出业绩,这是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的应有追求。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强,作风飘浮,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尊重规律,乱上项目、乱铺摊子,。做表面文章,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极大地损害。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报告提出,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提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虚假浮夸和报喜不报忧。要下决心从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中摆脱出来,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在攻坚克难上狠下功夫,在改革创新上狠下功夫,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把抓好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把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变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实际行动,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工作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的检验。
(四)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凝聚人心、战胜困难的强大力量。无论我国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物质条件改善到什么程度,艰苦奋斗的好传统都不能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已经不合时宜。更有一些党员干部贪图安逸,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甚至沉溺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享乐主义严重。这种错误观念和行为,不仅助长社会上的奢靡之气,而且会严重败坏党风和政风。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报告提出,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要求,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压缩办公经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以及改进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奢靡享乐。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习惯,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共克时艰。
(五)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能否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衡量一个政党执政水平与能力高低的标尺,也是体现一个政党自身建设水平高低、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的关键所在。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能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习惯于说好话、讲假话,自我批评不痛不痒,批评别人一团和气,不仅害人害已,而且危害党的肌体健康,影响党的形象。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报告提出,要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发挥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思想斗争、提高党性修养、增进班子团结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的制度,自觉接受批评,积极进行整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是非分明,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不准压制批评,不准打击报复,切实维护党员权利。
如何理解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六次全会报告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其作为三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中的一项来部署,强调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抓紧落实《工作规划》确定的备项任务,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当前,要按照全会报告的要求,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第一,要更加准确地把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思想基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四大提出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要建立健全党内和党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十五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十六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十七大提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将反腐倡廉建设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从党的十四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发展可以看出,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论述是一以贯之的,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强大思想武器。
第二,要更加自觉地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要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更加自觉地把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促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证。当前,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全党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高度警惕西方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要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要更加全面地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指导方针,必须从总体上把握,全面贯彻执行。一方面要坚持惩防并举,既坚决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深化改革,健全法制,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还要坚持多措并用,充分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提升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
第四,要更加扎实地做好反腐倡廉基础性工作。六次全会全面部署了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工作,必须整体推进,全面落实。一要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国有企业和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引导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二要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依纪依法和文明办案。检察和审判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公安机关要加强出入境管理和经济案件侦查等相关工作。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各执纪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合作、司法协助、外逃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增强防治腐败的系统性和威慑力。三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质检、食品药品监督、安监、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国土、纠风等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信赖、拥护和支持。
第五,要更加有效地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要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这个核心,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和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加大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要加强金融监管,做好反洗钱工作,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要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提高司法公信力。
今年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重点有哪些?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查办案件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处在重要位置,掌握重要资源,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危害很大,对党和人民的利益危害很大,对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威信危害很大。对他们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和失职渎职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当前,违纪违法行为的显著特征,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与不法企业主大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通常的手法是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因此,报告提出要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二是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会工作报告要求,突出查办案件重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战胜腐败的信心。
三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商业贿赂问题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仍然比较严重,治理商业贿赂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要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下决心再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继续抓住重点领域,着力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行贿与受贿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对不法商人行贿行为的宽大,可能有利于具体案件的查处,但不利于有效惩治商业贿赂行为。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针对目前跨国(境)商业贿赂问题严峻的形势,要依法查处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是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一些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严重影响。事实表明,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后面,往往隐藏着领导干部徇私枉法、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2O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做好相关工作的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意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查处隐藏在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五是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和反腐败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级以上党委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工作制度,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以查办案件为中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办案整体合力的工作机制。要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有关行业和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研究完善金融、电信等行业及监管机构支持配合查办案件的相关制度;加强跨区域协作,不断创新、完善和规范跨区域协作办案的形式、途径和程序。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及信访、巡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注意对信访中案件线索的筛选、排查和管理,运用好巡视工作成果,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要加强对案件查办情况的经常性分析研究,找准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案件查办的进度和质量。
六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实事求是,重事实、重证据,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是办案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要坚持文明办案,注意维护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要严格办案措施的使用条件和时限、适用对象、审批权限。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把握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要严格按程序办案,在案件线索收集、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程序来办。要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剖析,认真研究案发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2010年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惩腐事件
——摘自《清风》2011年第2期
2010年,围绕惩治腐败,中央推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制度、措施,查处了一大批大要案件。本文选取的是惩治腐败有影响力的十大事件。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施行
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共18条。其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
【影响力评价】《廉政准则》关键是适应了新的形势,以严密制度的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体现了制度反腐的阶段性突破。落实准则,需要全方位的监督,大力提高反腐执行力。
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拉开帷幕
2010年5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提出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影响力评价】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比之以前的报告制度,此次申报范围更加广泛,已接近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我国反腐败的一个重要节点。
文强伏法昭示“打黑除恶”巨大胜利
2010年7月7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被执行死刑。当日,市民在重庆市高级法院门口拉出“处决文强是重庆市打击黑恶势力的重大胜利”的横幅。在重庆市委门前,有市民拉出“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在重庆市检察院门前,市民放鞭炮以示庆祝。
【影响力评价】文强是本年度被处决的最高级别贪官。在新中国历史上被判处死刑的官员中,他级别不是最高,受贿数额也不算最大,但他的职务和涉黑犯罪“保护伞”的双重身份引起全国关注。处决文强,表明中央打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也说明黑恶和腐败势力无论怎样盘根错节,迟早都要被拔除。
大要案首次对行贿人课以重刑
2010年5月18日,曾将多位高级干部拖入腐败泥潭的中国家电零售连锁巨头、国美电器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全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影响力评价】此案的风向标意义在于,这是近年来我国一系列腐败大案要案中,首次对行贿人课以重刑。这充分表明了我国严惩行贿犯罪的决心和力度,有效地将今后的反腐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中国足坛群贪落网
在国家体育总局与公安部门紧密合作开展的依法打击操纵比赛和赌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中,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足球协会已经先后有多名工作人员被依法逮捕或立案侦查,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杨一民、谢亚龙,裁判委员会原主任张健强、李冬生,原国家足球队领队蔚少辉,裁判陆俊、黄俊杰、周伟新等人悉数被捕。
【影响力评价】这是建国60年来首次对体育腐败展开大规模惩治,说明在中国的土地上,腐败永远没有藏身之地。
向“裸官”开刀
2010年5月19日,中办、国办颁布施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分别对适用范围、适用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任职岗位规范、办理公共事务回避、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暂行规定》适用于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作为规范重点。
【影响力评价】《规定》在公众的瞩目下强势出台,与之前的制度合在一起,形成了领导干部管理尤其是针对“裸官”的组合拳,进一步扎紧了防腐的篱笆,像一把利剑斩断外逃贪官的“后腿”。
江西宜黄问责违法拆迁
2010年9月10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被烧成重伤。9月15日死者女儿在南昌昌北机场欲买机票去北京,遭遇宜黄当地四十多人的“女厕堵截战”。9月17日,抚州市委对宜黄县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等一批干部被撤职、免职、立案调查。
【影响力评价】对违法拆迁问责,宜黄开了一个好头。相信只要痛下决心动真格,就一定会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势头。
审计署首次发布单独企业审计公告37人受处理
2010年6月,审计署公告,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中央企业被查出2008年度财务收支均有不小的问题。这是审计署近年来第一次单独公告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37名责任人被处理,其中局、处级干部33人。
【影响力评价】审计的威力在于细化问题,追究到人,更可贵的是及时公开,以儆效尤。公众期待这样的公开来得更猛烈、更持久。
温州高调处置“最牛高尔夫球协会”事件
2010年8月,《温州日报》等刊登大幅广告,庆祝温州高尔夫球协会成立。温州市20多名现职副厅级至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主席(会长)、名誉副主席、名誉副会长、副会长等职务。此事被网友发帖“晒”后,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连夜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迅速出台了针对此事的五条处理意见,要求所有牵涉官员一律无条件退出,并对兼任协会主席(会长)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超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作相应处理。
【影响力评价】当前,各种腐败新花样层出不穷,“高尔夫球”式腐败炮弹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公然大行其道,对此必须清醒认识、露头即打,以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劲势头。
最高检联手高校培养反贪硕士
2010年9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合办的国内首批30余名“反贪硕士”班开学。最高检派出包括反贪总局局长陈连福在内的8名反贪干将担任该班兼职教授。“反贪硕士”引起社会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反贪手段的创新,是进步;有人则认为它的存在没有必要,是多此一举。“硕士”的用武之地到底有多大?“硕士”怎样才能成为“硕鼠”的天敌?“反贪硕士”离“反贪斗士”有多远?都是公众关心的话题。
【影响力评价】“反贪硕士”的出现,代表了查处职务犯罪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方向,也意味着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正朝着纵深推进。□
警示案例
潜规则≠行事准则
—— 上海市某知名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张某某受贿案
[张某某,男,1967年生,中共党员,博士,原系上海市某知名医院检验科主任、,主任检验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10年6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被逮捕,2010年9月28日被提起公诉,鉴于张某某有自首情节,2010年12月20日,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杨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赃款予以没收。]
杨浦区人民法院庄严的法庭内,一名神情黯然、面色苍白的男子站在被告席上,他就是张某某,上海市某知名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在旁听席上聆听庭审的,除了张某某的家人,还有他昔日的领导、同事、下属。看着站在被告席上的张某某,人们不禁疑惑,曾经意气风发的医学博士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苦心研读,攀上学术高峰
出生于云南省的张某某,从小就是一名优秀学生。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学系毕业工作三年后,张攻读了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学硕士,1996年7月,作为优秀人才引进至上海市某知名医院担任检验科副主任,2003年张某某苦心研读获得了复旦大学微生物学和分子免疫学博士学位,2004年7月起张某某担任检验科主任。多年来,张某某一直从事检验医学和分子免疫学领域的研究和临床诊疗,很有建树,成为这一领域的领军人物。张某某可谓春风得意,不仅事业蒸蒸日上,家庭也是和和美美。妻子温柔贤惠,是该医院一名副主任医师,10岁的儿子乖巧聪敏,就读于上海市区一所知名学校。张某某“立志、立业、立家”一路顺畅。
迷失在潜规则的诱惑中
对于毫无背景的张某某来说,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着实让人很羡慕。尽管如此,他却没有能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向。他深谙古人所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他认为“在业内拿一点回扣是正常的,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如此错误的观念使其在人生道路上迈出了错误的第一步。
自从2004年担任检验科主任,张某某开始全面负责检验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以及行政管理工作,拥有了相当广泛的管理职权。特别是对于检验科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试剂的采购、用量,张某某向医院负责采购工作的设备科提供产品的参数、性能、试验结果以及品牌、供应商等相关专业意见,对设备科最终决定供应商和供应量起专业参考作用。于是诸多医疗器械公司的销售代表铆足了劲,想方设法拉拢这位拥有话语权的科室主任。
李某,上海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底,张某某所在的医院从李某所在公司采购了一台五分类血球仪,获赠了一台三分类血球仪,相关配套诊断试剂也都是采用该公司的产品,试剂销量逐渐增大,给该公司创造了较大的效益。在医药销售行当跌打摸爬多年的李某深谙“医药回扣”的门道,为顺利扩展其公司试剂在张某某所在医院的销量,2008年底,李某多次来到张某某的办公室与其洽谈试剂的销售事宜,借口感谢客户,他提出要送一些“科室活动费”给张某某。 “聪明”的张某某也体察到了李某的“良苦用心”,一次两人在张某某办公室“商谈”后,李某拿出一叠共计2万元“科室活动费”给张某某,一番推辞后,张全数收下了。张某某当然不会把这笔钱当作“科室活动费”,他知道这就是李某为了以后业务的顺利开展给他的好处费,于是,当天他就将这笔钱存入了自己工商银行的借记卡里,然后转入股市帐户用于个人炒股。
接下来,从2008年底到2010年5月,李某几乎每个月都按照试剂业务量的5%返给张某某回扣,共计13笔20余万元。张某某就这样心安理得地收下了一笔笔包裹着“科室活动费”外衣的变相行贿款。
尽管刚拿到钱时,张某某也有些忐忑与不安,但当尝到如此便捷获利的甜头后,他内心深处贪婪的欲望也似乎如沉睡的火山熔岩喷薄而出。而且在张某某看来,在“以药养医”的大环境下, “医药回扣”的潜规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大家都这么做,自己只是其中的一小份子。有了如此“合乎逻辑”的解释以后,张某某无形中也将潜规则等同于自己的行事准则,见怪不怪、甚至习以为常。
之后,在张某某与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某某的“合作”中,张某某就表现得更加驾轻就熟、游刃有余了。由于张某某对谢某某公司生产的试剂的采购拥有发言权,为了保持其公司在张某某医院的业务量,谢某某按照和张约定好的回扣比例,从2008年底开始,每月给张几千元回扣,至2010年4月,张共收受谢某某给予的“科室活动费”10万余元,这些钞票全部被张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用于个人炒股。
至此,张某某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很多人为此惋惜,但我们在惋惜之余还应做更多地思考,想想从中该吸取怎样的教训?
后悔晚矣,警钟长鸣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潜规则仍然盛行,有不少人沉醉其中,乐此不疲。对于那些执迷不悟的人们,张某某的案例无疑是最好的反面教材。
警示一:不可将潜规则等同于行事准则。在当前市场经济还未健全的情况下,很多行业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潜规则”。这些“潜规则”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但实际上在某一领域或行业起着支配作用的各种规矩,按照这些规矩行事便可获得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医疗领域的药品、器械回扣便是该领域的“潜规则”,而且回扣“潜规则”似乎成了该行业公开的秘密。 “你拿、我拿、大家拿”,不拿反倒是被认为破坏了游戏规则。张某某也正是基于这种扭曲的逻辑判读,将“潜规则”等同于行事准则,不知不觉中一步步陷入了犯罪的泥潭。这些所谓的潜规则,实际上就是违法犯罪的代名词。2008年11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颁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医生利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职权或者开处方的职权,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应以受贿罪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警示二:不要陷入法不责众的认识误区。有些人也知道潜规则是违法的,但是认为参与潜规则的人很多,既然那么多人参与,就说明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国家就不敢进行处罚。这是一种“法不责众”的错误想法,在现代法治国家,我们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违法必究的原则。只要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论参与人数的多少,同样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示三:不要迷失底线,要敬畏法律,专家学者更要捉高法律意识。张某某在他的亲笔供词中写到: “我是从内陆省份来到上海的知识分子,国家培养我这样一个博士生很不容易,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到了今天的岗位,也吃了许多苦。 这个行业面临的诱惑太多,我自己的意志也不够坚定,法律意识淡薄,才会在物质诱惑面前,迷失了自己的方向。一时大意,我毁了自己的前途,也辜负了国家和单位对我的培养。我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 ”作为一名拥有博士学历的医生感慨自己的法律意思淡薄,我们觉得有些牵强。或许他对于刑法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等内容知之甚少,但他真正缺少的是对于法律的敬畏和对于最基本道德底线的坚守。敬畏法律,是作为文明社会现代人的基本要求。敬畏法律,其实是对自己生命的敬畏,对社会的敬畏。试想,倘若张某某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心存一点点的敬畏之心,或许他会悬崖勒马,或许他不会深陷犯罪的泥潭。
警示四: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反响极大。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存在体制、机制上的问题。目前,国家已经着手对医疗卫生体制进行改革,而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的监管,避免出现一言堂,一人说了算的现象,要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的采购招标制度。
结束语:走好人生每一步
人生是一场长跑,每一步都很关键。对于专家学者而言,更加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成功。专家学者作为社会的精英,比普通人获得了更多的尊重和关心,也比普通人面临更多的诱惑与考验。这就需要专家学者加强自我约束,道德修养,千万不能陷入物欲诱惑的漩涡和个人利益至上的陷阱。只有当失去的时候,才知道拥有的珍贵。因此,作为专家学者要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价值,而不是更多地向社会索取。(摘自《职务犯罪预防<上海·杨浦>》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