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第二十二期)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6095

践行阳光用“权”新机制

——浙江省嘉善县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探索与实践

本刊记者 杜红霞

今年以来,浙江省嘉善县积极探索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形成了一套既科学规范、行之有效,又富有嘉善特点、易于操作的做法。

厘权——明析职责

实现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厘清职权是基础。嘉善县委坚持把厘清职权作为首要环节来抓。科学设计职权目录清单、风险防控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清单等“三份清单”,为权力运行装上了“预警器”。一是职权梳理全覆盖。既紧紧抓住县委这个重点,又拓展到人大、政府、政协三套班子,并延伸到基层领域,同时把非常设机构列入清理范围,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遗不漏的全覆盖格局。经反复梳理,确定县委职权共32项,其中集体行使12项,个人行使20项;县人大职权13项,县政府24项,县政协16项。注重对隐性权力的清理,出台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清理县级层面481个非常设机构、保留254个,撤销174个,合并15个,调整38个。二是风险防控全方位。结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在全面厘清职权的基础上,根据职权的重要程度、行使频率和发生问题几率,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和权力风险预警机制,形成风险管理封闭圈。经排查,县委共有风险点87个,其中一级风险82个,二级风险5个;制定防控措施170条,其中集体防控措施58条,个人防控措施112条。三是流程优化全过程.围绕权力运行轨迹的关键节点,按照“依法运行、形式简明、操作方便、易于监督”的要求,编制流程图13张,把县委权力行使的主要方面用简明直观的形式体现出来、固定下来。

制权——规范用权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是实现权力规范运行和阳光运行的基础。嘉善县委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核心任务来抓,按照“新建一批、完善一批、沿用一批”的原则,梳理和建立了完善规范职权类、阳光施政类、监督评估类等三大类制度共58项,其中新建19项,完善12项,已建适用27项,着力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公开透明不够和监督制约不力的问题。一是在监督对象上,突出“一把手”。在原有《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的实施意见》、重点监督县委书记在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等议题的确定和干部任免工作方面履行职责情况;出台《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在讨论重大事项时,不得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子、亮观点;出台《党政“一把手”廉政教育积分管理办法》,实行百分管理,成绩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增强了廉政学习的刚性。二是在监督内容上,突出“四重一大”。紧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权力运行的关键轨迹和高风险等级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制定《实施“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意见》。围绕阳光决策、阳光人事、阳光工程、阳光支出和阳光党务政务,制定和完善了包括《县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听证咨询和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度》、《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提名人选推荐办法》、《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开运行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在监督合力上,突出党内外结合。坚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对县委权力运行的监督合力。注重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建立了《党代表参与县委决策制度》和《党代表监督工作办法》,明确了县党代表参与县委决策的重要事项范围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制定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县委重要会议制度》、《拟提任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制度》和《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出台了《机关部门作风效能执行力反向测评制度》和《加强作风效能执行力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

晒权——公开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嘉善县委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关链环节来抓,主动把县委权力摆出来,让广大公众参与进来,做到全方位、大力度公开。一是全面公开。在原有传统方式公开的基础上,创新搭建县委党务公开长廊、党务公公开网站和县委书记、县长手机短信“三大平台”,充分利用网络、电子信息和电手机短信手段等现代手段,向社会各界及时公开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泛听取民意。比如,针对市民关心的城市规划问题,全面推行“阳光规划”,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全部向市民公示,并设立城市规划展示厅和网上三维展示,让群众看得更明白。二是互动公开。通过举办《抉择——面对面》大型电视互动栏目,开办“效能与行风热线——局长在线”,组织县领导和乡镇、部门“一把手”走进直播间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互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设立26个“民生监测点”和50个“软环境监测点”,形成覆盖全县的民生和软环境监测网络,实时收集基层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三是联动公开。建立了党务公开引领其他各类公开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动公开工作联席会议,聘请10名联动公开社会监督员,协调、指导、督促面上各类公开工作,实现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有效联动公开,发挥公开工作的“放大”、“叠加”效应,真正实现了清集体“家底”、亮干部“箱底”、明群众“心底”。

行权——廉洁高效

廉洁高效是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目标要求。嘉善县委努力打造以“权力清单、制度创新、监督平台”为核心内容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嘉善样式”。一是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县委通过规范县委权力、搭建阳光平台、完善决策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高了县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县委牢牢把握发展全局,突出发展重点,扎实开展“融入上海提升行动、转型升级增速行动、平台建设攻坚行动”和“征迁工作大会战、招商引资大会战、项目推进大会战和创建工作大会战”,并按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深入开展了“科学发展如何示范”大讨论,通过“九问嘉善”广集民智民意,进一步明晰了推动全县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二是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县委将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公之于众,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的疑惑和误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针对被征迁户最关心的评估补偿标准、安置房(宅基地)分配等全部实施透明化操作。今年上半年仅用4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县经济开发区516户农民的征迁工作,实现一次性全部腾空,没有发生一起因“暗箱操作”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经济适用房配售过程中,聘请22名市民代表全过程参与监督,并通过“四审二公示”,使经适房从申报审核、公开摇号到选房配售全过程置于“阳光”下。436套经济适用房全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配售,287户因不符合配售条件被取消申购资格。在社会矛盾源头预防过程中,建立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将社会矛盾消除在隐患阶段。三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县委通过加强廉政教育,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管网络,扎实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转变了干部作风。在加强作风效能和执行建设方面,创新实施反向测评制度,对包括2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内的19名干部进行了效能责任追究。选定重点部门的50个关键岗位负责人,采取了“公述民评”方式开展绩效考评。深化防范利益冲突机制建设,建立了拟提任县管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勤廉预警,将全县570名科(局)级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的中层干部以及623名村干部全部纳入勤廉预警范围,实施动态监管。上半年,严肃查处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9件。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将“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要求公之于众,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德换届环境。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次深度探索,也是县委核心权力的一场“自我革命”。嘉善县以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龙头,以党政“一把手”权力阳光行动、村务监督民主管理作为支撑,形成县、镇、村三级权力监督、阳光运行的立体架构,进一步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摘自《中国监察》2011年第17期)

 

 


 

 

 

略探监督制约权力的三项机制

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郭建昌

重点看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是否经过规定程序,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对违反科学决策程序的行为及时举报、查处的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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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内容。

探索决策权的分权制衡机制.解决监督不力、不到位的问题,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更要建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这种机制的运作原理是把决策的权力分散到尽可能多的人手中,限制“一把手”集权或少数人集权。具体地说,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和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健全全委会会议制度,积极推行党代会常任制,通过全委会、党代会决策作用的充分发挥,分散个别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从源头上制止腐败;推行决策“票决制”,重大决策及任免重要干部由全委会或党代会代表无记名票决,彻底摒弃举手、鼓掌式的“一致通过”;推进重大事项民主公开决策,事关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政策性重大问题,实行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防止因决策不当导致腐败;强化对议事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报党委和纪委存档以便各查,强化监督检杳,重点看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是否经过规定程序,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对违反科学决策程序的行为及时举报、查处的有关制度。

完善执行权的全程监控机制。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关键是要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妥善处理权力运行规律,妥善处理权力运行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实现权力行使依法规范。一方面,以重点领域监控的突破来带动全局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控,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全过程,防止资金拨下去、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问题;加强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权力运行情况的监控,深入探索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控等。另一方面,围绕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事前防范,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评估管理,收到“治病于未发”的效果;事中监控,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审视和调整,使其步骤更加清晰,程序更加简约,监督更加方便;事后问效,强化权力运行情况评议考核,重点考核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落实情况,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激励约束机制。

监理监督权的长效保障机制。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必须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保障监督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首先,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等制度,扩大报告事项内容,加强对报告事项的甄别;完善公开述职述廉制度,确保公开述廉“晒出”家底,评出效果;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努力实现经常化和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其次,拓展监督的途径范围和渠道。探索监督途径,从单一监督形式向立体化的多种监督形式拓展,提高监督时效性;扩大监督范围,从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延伸和覆盖,不断扩大有效监督渠道,采取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并行,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并行等措施,提高监督的系统性。第三,完善监督体系,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强化上级监督,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强化同级监督,班子成员要增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班子内部的监督制约作用,探索加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会成员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纪委相对独立的立案检查权和党纪处分权,保障纪委相对独立的办案权;强化下级监督,切实保障每一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民主权力;强化社会监督,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摘自《中国监察》2011年第21期)

 

 


 

 

 

浅谈权力监督制约的着力点

广东省梅州市委党校 李爱平

各种腐败现象,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最终都归结于权力的滥用和变异。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注重以下几个方面找准着力点。

突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由于领导干部掌握和行使着各种权力,所以选好用好干部非常重要。要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各种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既是被监督者,又是监督者。作为被监督者,应该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监督者,对其他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的行为都有权力也有义务进行监督。特别要始终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关键。同时,要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易发多发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入手,进行权力监督和制约。

实行政务公开,落实问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实施阳光政务,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把权力放在阳光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不仅要公开权力行使的最终结果,还要公开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确保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使人们了解权力运行的规定,看清权力运行的程序和结果。当前应大力推行信息公开、网上办公等,尽可能创造条件让公民广泛参与政务等,最大限度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2009年,《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已经颁布实施,目前必须抓好问责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教育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权力责任意识,牢固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被追究”的观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时时处处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制约的整体效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需要听取来自各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应当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具体地说,要对权力主体进行分解,如对掌管人、财、物等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权力适度分解,变一人负责为多人、多岗位和多部门交叉负责,逐步分解过于集中地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还要对权力运行过程分解成多个环节,使各环节既互相承接又相互制约。专门机构的监督是最经常性的,权威性很强,力度很大,也更有可能掌握和运用相对完整的监督手段。因此,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当前,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一些领导干部身上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家长制作风。有的领导干部严重犯错,往往与此有关。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都应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决策后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要把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作为权利监督与制约的重点,促进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决策前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经过有关专家参与评估和论证,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听证,提出两个以上的方案供比较择优,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摘自《中国监察》201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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